[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视频监控功能的移动终端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184474.3 | 申请日: | 2010-04-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746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15 |
| 发明(设计)人: | 何惠琴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W12/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48 | 代理人: | 胡吉科 |
| 地址: | 518055***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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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视频 监控 功能 移动 终端 | ||
1.一种具有视频监控功能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接收视频监控数据的WiFi模块,与所述WiFi模块相连的控制器,与所述控制器相连的显示屏、存储器,
所述WiFi模块接收各个监控终端发送的视频监控数据,所述控制器控制显示屏显示所述视频监控数据,以及将所述视频监控数据存到存储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鉴权模块,所述鉴权模块设置于所述控制器与WiFi模块之间,所述鉴权模块对鉴权码进行验证,验证通过时,利用WiFi模块接收各个监控终端发送视频监控数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与所述控制器相连的摄像头,所述摄像头采集图像信息,所述控制器控制显示屏显示该图像信息,存储该图像信息,以及通过WiFi模块发送该图像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中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为手机或PDA设备或便携式设备或嵌入式设备或便携式媒体播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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