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旋螺纹口隐形眼镜玻璃瓶有效
| 申请号: | 201020184074.2 | 申请日: | 2010-05-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981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0 |
| 发明(设计)人: | 林国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光祺力实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5C11/04 | 分类号: | A45C11/04;B65D51/18;B65D41/62 |
| 代理公司: | 杭州九洲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1 | 代理人: | 陈继亮 |
| 地址: | 310016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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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螺纹 隐形眼镜 玻璃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隐形眼镜瓶,尤其是一种可旋螺纹口隐形眼镜玻璃瓶。
背景技术
现有市场上出售的隐形眼镜瓶通常采用橡胶塞,外面套有一次性撕开铝塑盖,当用户使用过一次后,外面的铝塑盖便作废了,仅靠里面的橡胶塞在携带过程中保密性不是很好,导致其重复使用性大大降低。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一种可旋螺纹口隐形眼镜玻璃瓶。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这种可旋螺纹口隐形眼镜玻璃瓶,包括瓶身及其上方的盖口、与盖口螺纹配合的瓶盖,所述瓶盖外设有一个外盖。
作为优选,所述外盖为底边撕开式。
作为优选,所述外盖采用金属材料。
作为优选,所述外盖的厚度为0.3mm-0.6mm。
作为优选,所述外盖与瓶盖紧密贴合连接。
实用新型有益的效果是:一、采用螺纹盖结构,使得隐形眼镜瓶可以保持良好的密封性,并可重复使用。二、采用金属外盖,可弥补螺纹盖美观上的不足,使得产品更加大方,迎合市场需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瓶身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瓶盖及外盖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瓶身1,盖口2,瓶盖3,外盖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如图1,瓶身1上部为带有螺纹的盖口2,如图2为与盖口2呈螺纹配合的瓶盖3,瓶盖3外设有与其紧密配合的金属外盖4,其厚度为0.4mm。
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他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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