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婴儿车的折叠关节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162435.3 | 申请日: | 2010-04-1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250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1 |
| 发明(设计)人: | 严广;黄志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市乐美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2B7/06 | 分类号: | B62B7/06 |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张萍 |
| 地址: | 52840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婴儿 折叠 关节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婴儿车,尤其是一种婴儿车的折叠关节。
背景技术
市面上的婴儿车普遍采用可折叠的结构,使得车整体能够轻松折叠和展开,这样在折叠状态下可以减少婴儿车的占用空间,从而方便包装、出售及携带运输,而通过简单的操作,折叠的婴儿车能够方便地展开及牢固的固定,方便于在各种场合的快速使用。
这类折叠式的婴儿车主要包括固定机构、连接杆以及连接各杆件的折叠机构等,其中的折叠机构由两铰接于一起的关节组成,两关节分别与其相邻的连接杆固定连接,通过控制折叠机构的关节,便能够将婴儿车上较长的的连接杆折合或展开;婴儿车在展开固定时,折叠机构需承受力矩,尤其是婴儿车中部的折叠机构处,因支撑着婴儿车的前后轮,承受的力矩较大。使用者在实施展开或折叠操作时,如果婴幼儿不慎地把手指放在其折叠关节,就容易夹伤婴幼儿的手指。
针对该问题,目前的折叠关节,多采用两圆形关节相互匹配的结构,两关节分别通过外沿的插槽与该侧的连接杆固定,这样使得关节的结合处实现圆滑过渡,不存在可以夹到手的缝隙,从而增加了婴儿车的安全性。然而,折叠机构的关节采用插槽与连接杆连接固定的结合方式,使得展开状态下连接件的受力点会外移到关节圆形主体的外部,两相邻并通过折叠关节连接的连接杆的受力点被分离,形成了杆件-折叠关节-杆件的三个相互分离的受力点,因而在实际使用时,上、下侧由折叠机构连接的两连接杆在展开时会存在晃动、固定不牢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婴儿车在展开时不会造成杆件晃动,并且安全性得到保证的婴儿车用折叠关节。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婴儿车的折叠关节,包括第一、第二连接杆及连接第一、第二连接杆的折叠关节,折叠关节主要由第一、第二关节及枢轴组成,其中
所述第一关节本体上设有侧向开口的枢转内腔及与枢转内腔垂直交叉的枢轴通孔,其本体侧边沿切向设置有第一杆件插槽,第一杆件插槽的尾部随第一关节本体的形状过渡、延伸至本体的末端;所述第一连接杆插入第一杆件插槽内固定,其端部为与第一杆件插槽的尾部内侧形状相配的扁状插头;
所述第二关节本体位于第一关节的枢转内腔内,其本体外一侧设有第二杆件插槽,并在本体上设有连通第二杆件插槽的容置腔,所述第二连接杆端部通过第二关节插槽穿入容置腔内,在第二连接杆位于容置腔的端部设有通孔,该通孔与所述枢轴通孔同轴;
枢轴穿过枢轴通孔及通孔,将第一关节、第二关节及第二连接杆枢接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由两圆形的关节组合而成的折叠机械,在转折处具有圆滑过渡,不会因存在缝隙而夹伤婴儿,增加了安全性,同时两关节与相连的连接杆固定处得到加长,在增加了受力面积的同时,两相邻杆件与折叠关节相接处的力矩位置得到重合,因此在展开时能够得到更为牢固的固定效果,使得关节不易晃动,有利于增加婴儿车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折叠状态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2,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婴儿车的折叠关节,包括第一连接杆1、第二连接杆2及连接第一连接杆1、第二连接杆2的折叠关节;其中,第一连接杆1及第二连接杆2共同组成了婴儿车的扶手杆件,第一连接杆1的一端延伸至婴儿车的上部,并设有供人手扶持的结构,第二连接杆2则延伸婴儿车的下部,成为连接轮或底架的结构;折叠关节主要由圆形的第一关节3及第二关节4组成,并由一枢轴5将两者枢接,组成可收合的结构,配合两端的连接杆,形成了可展开或折叠的关节基本结构,其中:
所述第一关节3本体上设有侧向开口的枢转内腔30及与枢转内腔30垂直交叉的枢轴通孔31,枢轴通孔31优选取位于第一关节3的中心位置,在第一关节3本体侧边沿切向设置有第一杆件插槽32,第一杆件插槽32的尾部321随第一关节头3本体的形状过渡、延伸至本体的末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山市乐美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未经中山市乐美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162435.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