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髌骨骨折固定钉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62236.2 | 申请日: | 2010-04-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3136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高广凌;宋文静;王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广凌 |
主分类号: | A61B17/84 | 分类号: | A61B17/84 |
代理公司: | 威海科星专利事务所 37202 | 代理人: | 于涛 |
地址: | 264400 山东省威海***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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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髌骨 骨折 固定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髌骨骨折固定钉。
背景技术
目前,临床对于髌骨骨折的病人,一般是在髌骨处用克氏针钉入髌骨里,再将克氏针的尾端剪去,然后用钢丝在两个克氏针的首尾两端相互交错缠绕固定,其不足是:由于克氏针呈圆柱形细长针,钉在髌骨里,外露的部分必须长,才不至于由于病人的活动而向下移动,导致髌骨固定失败,但克氏针太长,容易磨损皮肤,造成膝关节疼痛,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合理、使用方便、针柄不能下移,固定牢靠的髌骨骨折固定钉。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髌骨骨折固定钉,设有克氏针针柄,针柄前端设有针头,其特征在于针柄后端设有圆柱形固定器,固定器外壁与针柄固定连接,以防止固定钉下移,固定器轴向设有圆形通孔,以利于钢丝穿入。
本实用新型中的固定器的长度大于等于针柄的直径,以避免固定针柄向下移动。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上述结构,具有结构合理、使用方便、针柄不能下移、固定牢靠等优点。
附图说明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针柄1、针头2、固定器3、通孔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如附图所示,一种髌骨骨折固定钉,设有克氏针针柄1,针柄1前端设有针头2,其特征在于针柄1后端设有圆柱形固定器3,固定器3外壁与针柄1固定连接,以防止固定钉下移,固定器3轴向设有通孔4,以利于钢丝穿入,本实用新型可根据髌骨的大小不同,可制成大、中、小三种型号。
本实用新型中的固定器的长度大于等于针柄的直径,以避免固定针柄向下移动。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固定钉钉入髌骨骨折病人的髌骨里,针柄1前端的针头2需露出髌骨体外,再用钢丝穿过固定钉后端的固定器3内的通孔4,与针头2相互交错缠绕,使固定钉将髌骨体外固定,达到治疗髌骨骨折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上述结构,具有结构合理、使用方便、针柄不能下移、固定牢靠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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