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胃石碎石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36750.9 | 申请日: | 2010-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1790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03 |
发明(设计)人: | 李登欣;田强;张学秀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登欣 |
主分类号: | A61B17/22 | 分类号: | A61B17/22;A61B17/94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李江 |
地址: | 261041 山东省潍坊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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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胃石 碎石 | ||
1.胃石碎石器,包括操作手柄(1),操作手柄(1)上连接有软管(10),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手柄(1)设有活检通道口(8),活检通道口(8)及软管(10)内贯穿有牵拉线(9),牵拉线(9)的一端从活检通道口(8)穿出,另一端从软管(10)端部的套管(16)中穿出,从软管(10)穿出的牵拉线(9)端部设有取石篮(11),该取石篮(11)由两个纺锤形的套圈组成,两个套圈交叉排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胃石碎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手柄(1)上设有送液按钮(2)、调节阀(3)、角度调节钮(4)、吸引按钮(13)和光导软管(6),光导软管(6)的端部设有光导接头(7)、进液口(12)和吸引口(14)。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胃石碎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软管(6)和软管(10)内贯穿有光导纤维(15)、吸液管(17)和送液管(18)。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胃石碎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纤维(15)的一端连接光导接头(7),光导纤维(15)的另一端从软管(10)的端部穿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胃石碎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液管(17)的一端连接吸引口(14),吸液管(17)的另一端从软管(10)的端部穿出。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胃石碎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液管(18)的一端连接进液口(12),送液管(18)的另一端从软管(10)的端部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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