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发光体的工艺品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128590.3 | 申请日: | 2010-03-1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137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7 |
| 发明(设计)人: | 陈祝富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溪县颍鑫工艺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44C5/08 | 分类号: | B44C5/08 |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博一专利事务所 35213 | 代理人: | 方传榜 |
| 地址: | 362400 福建省泉***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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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发光体 工艺品 | ||
1.一种带有发光体的工艺品,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带有镂空花纹的工艺品主体、装设于工艺品主体内部的发光体以及为发光体提供电能的太阳能电池,所述工艺品主体的外表面固设有用于放置太阳能电池的定位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发光体的工艺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艺品主体包括可开合的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所述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的一端互相枢接,另一端相互扣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发光体的工艺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装置为一矩形框,所述太阳能电池搁置于所述矩形框。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有发光体的工艺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包括与太阳能电池电连接的发光源以及包覆于发光源外侧的外壳,该发光源和外壳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工艺品主体的下半部分之内。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带有发光体的工艺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源为普通灯泡或LED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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