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减震鞋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25722.7 | 申请日: | 2010-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2692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02 |
发明(设计)人: | 陈忠实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欧美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3B3/30 | 分类号: | A43B3/30;A43B7/3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62000 ***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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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减震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鞋制品,尤其是指一种儿童减震鞋。
背景技术
如今的鞋制品种类繁多,根据使用者年龄不同分为儿童鞋、成人鞋等,其中适于好动人群的鞋制品,一般具有如下特点,其一方面要求穿着舒适合脚,另一方面要求对脚底提供适当的保护。比如说减震鞋就是如此。但是市场上成人减震鞋比较多,技术上也成熟,但对于适于儿童穿着的减震鞋则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缺陷。这是因为儿童脚部骨骼处在快速生长期,骨骼的构造在这一时期渐渐成形,易发生明显变化。鞋体减震设计一般是为了减少行走或跑动时带来的震动,而对于儿童来说,其骨骼变化快,需要具有弹性且伸缩度大的减震设计才能应对儿童脚部骨骼快速发育的特点。如果减震设计部合理的话,则可能影响儿童骨骼的发育。
本实用新型即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新型的具有减震设计的儿童鞋制品。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之缺失,其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合理且具有较佳减震效果的儿童减震鞋。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之技术方案:一种减震鞋,包括鞋底及减震装置,所述减震装置设置于上述鞋底的后跟位置,且该减震装置包括四个空心塑胶球,其中三个从塑胶球围绕一个主塑胶球的前部,且该三个从塑胶球分别与主塑胶球通过气管相通,同时该三个从塑胶球单个体积小于主塑胶球的体积。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其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四个塑胶球,把运动中地面对脚跟形成的冲击力均匀的分散到前面三个从塑胶球上,使得韧带、键及软骨三个部位在处于各种张力状态下均得到缓冲,保护儿童发育中的脚部,从而保证儿童脚部骨骼的健康发育。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鞋底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识说明:
1、鞋底
2、减震装置
21、从塑胶球
22、主塑胶球
23、气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减震鞋,尤其是一种儿童减震鞋,包括鞋底1及减震装置2,所述减震装置2设置于上述鞋底1的后跟位置,且该减震装置2包括四个空心塑胶球,其中三个从塑胶球21围绕一个主塑胶球22的前部,且该三个从塑胶球21分别与主塑胶球22通过气管23相通,同时该三个从塑胶球21单个体积小于主塑胶球22的体积。
本实用新型的重点在于,通过四个塑胶球,把运动中地面对脚跟形成的冲击力均匀的分散到前面三个从塑胶球21上,使得韧带、键及软骨三个部位在处于各种张力状态下均得到缓冲,保护儿童发育中的脚部,从而保证儿童脚部骨骼的健康发育。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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