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柱鞋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25053.3 | 申请日: | 2010-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2759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0 |
发明(设计)人: | 徐永和;闫业臣;刘旭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宏顺达塑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D15/54 | 分类号: | E21D15/54 |
代理公司: | 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210 | 代理人: | 唐忠庆;王明亮 |
地址: | 277012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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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煤矿采煤工作面支撑装置配件,尤其涉及一种柱鞋。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矿山井下作业必须采用采矿工作面的支撑护架;目前,煤矿采煤工作面支柱多采用木板做柱鞋和铸铁柱鞋,有时也采用尼龙钢做柱鞋,这些传统柱鞋都具有较好的支撑功能,然而木板柱鞋不易回收,拆装费时费力;金属铸铁柱鞋重量大,工人不易操作,需要多人方能完成支护工序,支护成本高,不易回收,拆装费时费力,尤其是在井下潮湿的环境下很容易生锈腐蚀,重复使用率低;尼龙钢柱鞋虽然克服了木板和铸铁柱鞋的某些不足,还存在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缺点,尤其是支撑凸凹面,接触面积小,易滑动,加大柱鞋的直径虽可提高其抗钻底性能,但同时带来易使支柱倾斜、增加本身重量、使用不便的缺陷。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柱鞋,以克服现有的柱鞋不易回收,重复使用率低,拆装费时费力,支护成本高,易滑动等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柱鞋,包括柱鞋主体,所述柱鞋主体顶部的剖面呈梯形,柱鞋主体顶部的外壁上均匀有分布有七个筋板和一个回收耳,柱鞋主体的顶面上设有圆形凹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将受力的主要部件柱鞋主体注塑成一个整体构件,改善了其应力结构,避免了过去应力集中易损坏的问题,结构合理,受力均匀,稳定性好,有效地防止支柱倾斜,减少事故的发生;能回收重复利用。
附图说明
下面根据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柱鞋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柱鞋的剖视图。
图中:
1、柱鞋主体;2、筋板;3、回收耳;4、圆形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柱鞋,包括柱鞋主体1,所述柱鞋主体1顶部的剖面呈梯形,柱鞋主体1顶部的外壁上均匀分布有七个筋板2和一个回收耳3,柱鞋主体1的顶面上设有圆形凹槽4;回收耳3与钢丝绳或铁链连接,使柱鞋主体1和回收耳2成为一个整体,便于回收支柱时,同时将柱鞋一起回收,可以使柱鞋重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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