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发光二极管的筷子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22407.9 | 申请日: | 2010-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434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16 |
发明(设计)人: | 邱华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湾轻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王月玲;武玉琴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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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发光二极管 筷子 | ||
1.一种具有发光二极管的筷子,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筷子本体,其顶端的内部形成一容置槽以及一第一开口,该第一开口与该容置槽相连通;
一筷子上盖,其经由该第一开口插设入该容置槽,该筷子上盖内部形成与该容置槽相连通的至少一容置空间,该筷子上盖顶端形成一第二开口,该第二开口与该容置空间相连通;
一发光二极管,其设置于筷子上盖一端;以及一开关元件,其经由该第二开口设置于该容置空间,该开关元件电性连接该发光二极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发光二极管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该筷子本体为透光件或半透光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发光二极管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该容置空间包含一第一容置空间、一第二容置空间以及一第三容置空间,该第二容置空间与该第一容置空间和该第三容置空间相连通,该第二开口设置于该第一容置空间。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发光二极管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该开关元件经由该第二开口设置于该第一容置空间,该第二容置空间与该容置槽相连通,该第二容置空间和该第三容置空间各设置至少一连接件,该些连接件电性连接该开关元件与该发光二极管。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发光二极管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该第三容置空间与该容置槽相连通,该第三容置空间设置至少一金属弹片,该金属弹片电性连接该连接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发光二极管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连接件包含一电阻以及与该电阻电性连接的至少一铜箔,该电阻电性连接该开关元件的一端,该至少一铜箔电性连接该开关元件的另一端、该金属弹片以及该发光二极管。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发光二极管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铜箔包含一第一铜箔、一第二铜箔以及一第三铜箔,该第一铜箔电性连接该电阻与该发光二极管,该第二铜箔电性连接该发光二极管与该金属弹片,该第三铜箔电性连接该金属弹片与该开关元件的 另一端。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发光二极管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该开关元件上进一步设置一开关盖。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发光二极管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该容置空间进一步设置至少一金属弹片,该金属弹片电性连接该开关元件与该发光二极管。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发光二极管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该发光二极管设置于该筷子上盖的底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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