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训练用乒乓球有效
| 申请号: | 201020113165.7 | 申请日: | 2010-02-1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4359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24 |
| 发明(设计)人: | 钟雄进 | 申请(专利权)人: | 雷盾体育用品(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3B67/04 | 分类号: | A63B67/04;A63B39/00;A63B43/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4 | 代理人: | 吕伴 |
| 地址: | 200436 上海市闸北区江***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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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训练 乒乓球 | ||
1.一种训练用乒乓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乒乓球外壳上设置有一能够指示乒乓球旋转方向的标识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训练用乒乓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标识物为条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训练用乒乓球,其特征在于,所述条带为封闭式条带或非封闭式条带。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种训练用乒乓球,其特征在于,所述条带设置在乒乓球的直径最大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训练用乒乓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标识物由一个以上的箭头标识构成。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训练用乒乓球,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的箭头标识为两个以上时,两个以上的箭头标识围绕乒乓球的圆周间隔排列。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训练用乒乓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个以上的箭头标识指向相同。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训练用乒乓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标识物由至少一个点状标识构成。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训练用乒乓球,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的点状标识为两个以上时,两个以上的点状标识围绕乒乓球的圆周间隔排列。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训练用乒乓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个以上的点状标识的面积围绕乒乓球的圆周逐渐递增。
11.根据权利要求8-10任一项所述的一种训练用乒乓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点状标识为圆点或圆斑或椭圆点或椭圆斑或三角斑或矩形斑或梅花斑或星形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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