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020106199.3 | 申请日: | 2010-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94841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29 |
发明(设计)人: | 罗金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M1/21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潘中毅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终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通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随着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3rd-generation,3G)的发展,手持设备的视频通话功能也应运而生。目前市面上的3G移动终端在摄影/摄像时,要求摄像装置在显示屏的背面,而视频通话时,要求摄像装置在显示屏的正面,因此3G终端一般都搭配2个摄像装置,分别为主摄像装置和副摄像装置,其中主摄像装置用于摄影/摄像,副摄像装置则专门用于视频通话。现有的3G移动终端设备由于需要搭载两个摄像头,增加了移动终端的体积和制造成本。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移动终端,可以采用一个摄像装置实现摄影/摄像和视频通话,从而减少移动终端的体积和制造成本。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移动终端,包括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通过铰链耦合在一起,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通过所述铰链折叠或展开,其中,
所述第一壳体包括液晶显示屏,所述液晶显示屏设置于所述第一壳体在折叠状态下与第二壳体相背的表面上;
所述第二壳体包括摄像装置和键盘模块,所述摄像装置和键盘模块均设置于所述第二壳体在折叠状态下与第一壳体相背的表面上。
实施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液晶显示屏设置于所述第一壳体在折叠状态下与第二壳体相背的表面上,所述摄像装置和键盘模块均设置于所述第二壳体在折叠状态下与第一壳体相背的表面上,可是实现液晶显示屏、摄像装置和键盘模块均设置于移动终端的外表面上,该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折叠后,摄像装置可以用于摄影/摄像,该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展开后,摄像装置可以用于视频通话,从而可以采用一个摄像装置实现摄影/摄像和视频通话,从而减少移动终端的体积和制造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移动终端的正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移动终端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移动终端的后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键盘模块的第一结构图;
图5是图4中键盘模块的液晶显示屏幕显示的键盘轮廓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键盘模块的第二结构图;
图7是图6中键盘模块的挡光板上键盘轮廓的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键盘模块的第三结构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移动终端的展开过程示意图;
图10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移动终端的工作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移动终端,可以采用一个摄像装置实现摄影/摄像和视频通话,从而减少移动终端的体积和制造成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106199.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