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非杀伤弹推进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04165.0 | 申请日: | 2010-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373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李正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正明 |
主分类号: | F41B15/00 | 分类号: | F41B15/00 |
代理公司: | 成都立信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51100 | 代理人: | 冯忠亮 |
地址: | 610100 四川省成都市龙***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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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杀伤 推进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与警用器械有关,尤其与防暴器械有关。
背景技术:
已有的防暴器械如电击枪弹,发射管内装有发射物,发射管前端有盖,后端与药筒连接,药筒内的火药层与点火电极连连,点火电极通过导线与电极板连接,电极板与高压发生器输出端连接。点火装置结构复杂,高压发生器成本昂贵。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安全,成本低廉的非杀伤弹推进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非杀伤弹推进装置,推进仓1内有相邻的推动火药仓3和点火火药仓2,点火火药仓2内的点火火药6与两电极4连接,两电极4与直流电源5连接,两电极4通过细金属线9相连,细金属线9位于点火火药6内。
点火火药仓2内有绝缘板7,两电极4为裸线,位于绝缘板两侧,裸线的上端位于杀伤弹壳体内与直流电源5连接,下端与细金属线9相连,直流电源电压为3.6V,细金属线为铜线,细铜线的直径小于或等于0.05mm。
推动火药仓3的开口端有防潮膜10与固定密封圈13连接。
点火火药6为球形,位于点火火药仓和推动火药仓连接处,其下端埋入推动火药仓内的推动火药11内。
本实用新型用普通直流电源代替昂贵的高压发生器,结构简单,使用安全、方便,成本低廉,只有传统高压启动非杀伤弹推进装置的几分之一至十分之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用于催泪弹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推进仓1位于催泪弹壳体12的封闭端,两裸线4作为电极位于壳体12内,一端与3.6V直流电源5连接,另一端固定于点火火药仓2内的绝缘板7的两侧并通过直径为0.05mm的细铜线9相连。细铜线与裸线4焊接。细铜线9有部分位于点火火药6内。球形点火火药6部分埋于推动火药11内,推动火药仓3的开口端有防潮膜10和固定密封圈13,与壳体12内的催泪剂上的活塞14相邻,壳体12下端有喷口15和密封盖16。合上直流电源开关17,细铜线9熔断,引爆点火火药6继而引爆推动火药11,产生的大量高压气体冲破防潮膜并推动活塞14使液态催泪剂冲开密封盖16从喷口15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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