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以鸡的副产品制作食品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9144006.5 | 申请日: | 2010-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037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18 |
发明(设计)人: | 李敬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敬 |
主分类号: | A23L1/315 | 分类号: | A23L1/315 |
代理公司: | 云南协立专利事务所 53108 | 代理人: | 谢嘉 |
地址: | 650011 云南省昆明***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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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副产品 制作 食品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食品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以鸡的副产品,例如鸡爪、鸡翅、鸡尖等为主要原料制作食品的方法。
背景技术
鸡的副产品如鸡爪或鸡尖,因其口感独特、营养丰富,一直是深受大众喜欢的休闲和佐餐佳品。但其加工一直以来都是沿用传统的油炸、高温烹煮或腌制等方法,口味单调、缺乏创新。同时,经油炸或长时间高温烹煮后,鸡爪和鸡尖的纤维组织易被破坏,失去其特有的口感。由于传统方法加工后的产品往往色泽欠佳,并且为了降低成本,个别企业会大量使用色素或添加剂,长期食用会损害健康。这些都限制了消费者对该类食品的喜爱,也是现有技术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以鸡的副产品制作食品的方法,填补市场的空白。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以鸡的副产品制作食品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按下述重量份称取各原料备用:鸡的副产品1000份、料酒0.025~0.05份、米醋0.02~0.05份、干红辣椒35~45份、花椒12~20份、食用植物油25~35份、清水230~300份、泡山椒250~320份、葡萄糖15~23份、味精8~15份、鸡精20~30份和食用盐9~13份;所述的鸡的副产品包括鸡爪、鸡翅、鸡尖或鸡腿,或是其它禽类的类似副产品。
2、将鸡的副产品清洗干净后煮30~40分钟,晾冷后分切成小块;
3、加入料酒、米醋,拌匀备用;
4、将干红辣椒、花椒和食用植物油置于锅中,小火翻炒8~15分钟,关火,加入清水,冷却至室温后放入处理好的鸡的副产品;
5、最后加入泡山椒、食用葡萄糖、味精、鸡精和食用盐,一起搅拌均匀;
6、之后每隔两小时搅拌一次,搅拌四次后即可食用。
本发明配方独到,不添加色素和防腐剂,色泽金黄,辣香四溢,口感脆嫩爽口,具备独特的色、香、味。营养丰富,加入大量绿色泡山椒,具有促进食欲的功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但实施例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1
称取鸡爪、鸡尖各500克,清洗干净后煮熟,晾冷后分切成小块。加入料酒0.025克、米醋0.02克,搅拌去腥。用干红辣椒43.75克、花椒15克、食用植物油25克一起小火慢慢翻炒10分钟,至辣香呛鼻时倒入凉开水250克,立即起锅,待凉后放入处理好的鸡爪、鸡尖。同时放入泡山椒312.5克、食用葡萄糖20克、味精10克、鸡精25克和食用盐10.625克,一起搅拌均匀。并每隔两小时搅拌一次,反复四次后即可食用。
实施例2
重复实施例1,有以下不同点:称取鸡爪1000克。加入料酒0.05克、米醋0.05克、干红辣椒35克、花椒12克、食用植物油35克、凉开水230克、泡山椒250克、葡萄糖15克、味精8克、鸡精20克和食用盐9克。
实施例3
重复实施例1,有以下不同点:称取鸭掌1000克。加入料酒0.05克、米醋0.05克、干红辣椒45克、花椒20克、食用植物油35克、凉开水300克、泡山椒320克、葡萄糖23克、味精15克、鸡精30克和食用盐13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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