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无效
申请号: | 201010620269.1 | 申请日: | 2010-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143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06 |
发明(设计)人: | 林嘉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和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33/08 | 分类号: | A63H33/08;A63H33/26;A63F9/1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张艳美;郝传鑫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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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接电 构造 杆架组 | ||
1.一种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包括:
一管件,呈中空状并具备透光性,该管件具有相对的两端,并分别形成有一第一楔部及一第二楔部;该管件内分设有一接电模块及一个以上的发光组件,该接电模块包括有一正导电件及一负导电件,该正、负导电件分别与发光组件连接,该正导电件两端分别形成一第一正极接触部及一第二正极接触部,该负导电件两端分别形成一第一负极接触部及一第二负极接触部,该等正、负极接触部分别位于管件上的第一楔部、第二楔部内侧;
一转接件,包括一中空本体,该中空本体上形成有二个以上的转接楔部,该转接楔部与所述管件的第一楔部匹配,并供管件的第一楔部插接;该本体内设有一通电组件,该通电组件包括有一正极通电件及一负极通电件,该正、负通电件两端分别形成一正极接触弹片及一负极接触弹片,该正、负极接触弹片分别位于本体的转接楔部内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其特征在于,该接电模块包括一固定柱,该固定柱分设该正导电件及负导电件,该正、负导电件互不接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其特征在于,该正导电件的本体以轴向穿设在固定柱内,该正导电件一端的第一正极接触部位于固定柱的顶面上,该第二正极接触部突出于固定柱的底面。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其特征在于,该负导电件的本体呈狭长板片状,具有一外环壁,该外环壁的外径适匹配于管件上第一楔部的内径,贴靠在第一楔部的内壁上,该第一负极接触部的中央形成一通孔,并套设在固定柱的上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其特征在于,该管件内设的发光组件由发光二极管构成,该发光二极管设于一电路板上,该电路板上设有一组导线,以透过导线与接电模块的正、负导电件连接。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其特征在于,该转接件的本体于两相对位置上分别形成有一转接楔部。
7.一种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包括:一管件与一转接件为一体成型的组合,转接件成型于管件的两端,管件连通至转接件的转接楔部,管件内设正导电件设有正极接触部,且位于转接楔部内;
负导电件设有负极接触部设于转接楔部内且相对于正极接触部
所述管件内设有一个以上的发光组件,该发光组件与所述正、负导电件连接。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其特征在于,该正导电件、负导电件分设于一固定柱,该正、负导电件互不接触。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其特征在于,该正导电件的本体以轴向穿设在固定柱内,该正导电件正极接触部分别位于固定柱的顶、底面。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其特征在于,该负导电件定位于固定柱第一固定部及第二固定部,负导电件的负极接触部并延伸至转接楔部内。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其特征在于,该固定柱呈中空状,正导电件由一上接电销、一下接电销及弹簧所组成,该上、下接电销 的一端分别穿出固定柱的两端部以分别构成第一、第二正极接触部,该负导电件的两端形成一簧圈状的负极接触部,且位于上接电销、下接电销的外围。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具接电构造的杆架组,其特征在于,管件内设有一个以上的发光组件,该发光组件与所述正、负导电件连接,该发光组件由发光二极管构成,该发光二极管设于一电路板上,该电路板上设有一组以上的导线,以透过导线分别正、负导电件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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