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电视节目控制方法、电视数据卡和数字电视收看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619806.0 | 申请日: | 2010-12-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361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7 |
| 发明(设计)人: | 樊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4367 | 分类号: | H04N21/4367;H04N21/441;H04N21/418;H04N21/25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5 | 代理人: | 彭愿洁;李文红 |
| 地址: | 51812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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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 电视节目 控制 方法 电视 数据 数字电视 收看 系统 | ||
1.一种数字电视节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电视数据卡从用户身份识别模块SIM或全球用户身份识别模块USIM中获取用户标识;
根据所述用户标识获取运营商授予的收视权限;
接收待播放电视节目的数字电视信号;
根据所述数字电视信号判断所述待播放电视节目是否符合所述收视权限,若是,则将所述数字电视信号发送给与所述电视数据卡建立了通信的电视播放终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用户标识包括国际移动用户标识IMSI,和移动用户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号码,和IP多媒体子系统IMS中的私有用户标识,和IP多媒体子系统IMS中的公共用户标识中的至少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运营商授予的收视权限包括:
从本地存储中获取预先存入的收视权限;或者,
接收运营商网络下发的收视权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待播放电视节目的数字电视信号包括:
接收电视播放终端发送的待播放电视节目的频点信息;
接收所述频点信息对应的数字电视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种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数字电视信号判断所述待播放电视节目是否符合所述收视权限包括:
获取所述数字电视信号包含的传输包标识符PID;
将所述PID与所述收视权限包含的允许用户收看的电视节目的PID列表进行比较;
判断所述PID是否在所述PID列表中。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种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数字电视信号判断所述待播放电视节目是否符合所述收视权限包括:
获取所述数字电视信号包含的传输包标识符PID;
根据所述PID中的高清信号标识识别所述数字电视信号是否是高清信号;
根据所述收视权限判断是否允许播放高清信号。
7.一种电视数据卡,其特征在于,包括:
电视芯片,用于接收待播放电视节目的数字电视信号;
处理器,用于从用户身份识别模块SIM或全球用户身份识别模块USIM中获取用户标识,并根据所述用户标识获取运营商授予的收视权限,根据所述电视芯片接收的数字电视信号判断所述待播放电视节目是否符合所述收视权限,若是,则将所述数字电视信号发送给与所述电视数据卡建立了通信的电视播放终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视数据卡,其特征在于:
所述用户标识包括国际移动用户标识IMSI,和移动用户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号码,和IP多媒体子系统IMS中的私有用户标识,和IP多媒体子系统IMS中的公共用户标识中的至少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电视数据卡,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进一步包括:
第一控制单元,用于获取所述数字电视信号包含的传输包标识符PID;将所述PID与所述收视权限包含的允许用户收看的电视节目的PID列表进行比较,判断所述PID是否在所述PID列表中。
10.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电视数据卡,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进一步包括:
第二控制单元,用于获取所述数字电视信号包含的传输包标识符PID;根据所述PID中的高清信号标识识别所述数字电视信号是否是高清信号,根据所述收视权限判断是否允许播放高清信号。
11.一种数字电视收看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视数据卡和个人终端,该个人终端包括与所述电视数据卡连接的接口,以及与所述电视数据卡建立了通信的电视播放终端;
所述电视数据卡,用于从用户身份识别模块SIM或全球用户身份识别模块USIM中获取用户标识,并根据所述用户标识获取运营商授予的收视权限;接收待播放电视节目的数字电视信号;根据所述数字电视信号判断所述待播放电视节目是否符合所述收视权限,若是,则将所述数字电视信号发送给所述电视播放终端;
所述电视播放终端包括:能够通过所述接口与所述电视数据卡通信的电视播放模块,以及与所述电视播放模块连接的显示屏幕,该电视播放模块用于接收并播放所述电视数据卡发送的数字电视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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