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钢水精炼渣及其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010616128.2 | 申请日: | 2010-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109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发明(设计)人: | 覃源;许立志;王和奇;张建磊;张倩 | 申请(专利权)人: | 攀枝花钢城集团瑞钢工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C7/076 | 分类号: | C21C7/076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 代理人: | 高芸;武森涛 |
地址: | 617005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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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钢水 精炼 及其 应用 | ||
1.钢水精炼渣,其特征在于:化学成分为CaO:45%~53%、SiO2:8%~12%、Al2O3:20%~25%、MgO≤12%、Na2O+K2O≤2.5%、Al+Si≤3.5%、P≤0.07%、S≤0.07%、TFe≤1.0%,其余物质为原料含有的不可避免的杂质;R=CaO/SiO2=4.0%~4.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水精炼渣,其特征在于:按照化学成分为配制原料后混合后预熔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钢水精炼渣,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预熔处理的预熔温度≥1100℃。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钢水精炼渣,其特征在于:破碎至粒度≤3mm。
5.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钢水精炼渣应用于冶炼的精炼工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精炼工序为LF精炼工序和/或VD精炼工序。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钢水精炼渣加入量为3~4kg/t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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