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皮肤护理液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615102.6 | 申请日: | 2010-12-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584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8 |
| 发明(设计)人: | 刘青;曹小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青 |
| 主分类号: | A61K8/891 | 分类号: | A61K8/891;A61Q19/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48 | 代理人: | 胡吉科 |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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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皮肤 护理 | ||
1.一种皮肤护理液,其特征在于,所用原料是按照以下重量比配制:甘油2~8%、环已硅氧烷0.2~0.6%、聚二甲基硅氧0.4~2%烷、卡波姆0.6~3%、黄原胶3~7%、甘油硬脂柠檬酸脂0.1~0.8%、三乙醇胺0.2~0.6%、维生素E0.001~0.2%、过氧化氢钠0.1~2%、柠檬酸钠0.5~2.5%、黄酮0.02~0.045%和乙醇4~8% 。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护理液,其特征在于,所用原料是按照以下重量比配制:甘油6%、环已硅氧烷0.45%、聚二甲基硅氧1.2%烷、卡波姆2%、黄原胶6.5%、甘油硬脂柠檬酸脂0.5%、三乙醇胺0.3%、维生素E0.12%、过氧化氢钠0.8%、柠檬酸钠0.8%、黄酮0.03%和乙醇6% 。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皮肤护理液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用原料按照规定重量比配制后均匀混合搅拌,常温避光条件下储存48小时取出后再连续搅拌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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