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字幕提前渲染的系统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612628.9 | 申请日: | 2010-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22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侯凯;同晓莉;韩忠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62 | 分类号: | H04N5/262;H04N5/278;G06F17/30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 11265 | 代理人: | 叶树明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字幕 提前 渲染 系统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广电领域视频字幕编播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字幕提前渲染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视频事业的发展,视频字幕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字幕播出形式也越来越多样,通过视频字幕能使观众更快捷地了解视频内容,并且通过字幕平台与观众实现互动,提供增值业务。
在技术上,要求字幕制播系统结合最新的计算机图形图像技术,产生大量的静态渲染效果和动态播出特效,视频字幕最终是通过与视频画面叠加的方式展现给观众的。在展现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实时性”,如果达不到实时性的要求,在视频字幕播出展现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停顿、抖动、割裂、拉条等问题,影响到整个视频节目的视觉效果。因此,视频字幕最终的展现形式的实时性是评价一个字幕系统最为重要的技术指标。
在实现上述技术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以下技术问题:
(1)字幕渲染时间较长,占用系统内存资源;
(2)实时渲染性不够强,会引起字幕不流畅。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常用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字幕提前渲染的系统和方法,以减少字幕实时渲染时间,减少字幕播出不流畅。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字幕提前渲染的方法。具体为:
首先,由字幕系统的字幕插件模块生成字幕矢量信息文件;
其后,将所述字幕矢量信息文件中的每个字幕对象的矢量信息转化为连续的视频图像;
再后,将所述连续的视频图像压缩为视频文件,作为临时文件保存到本地;
最后,直接调用临时文件进行实时播出,不需再进行渲染。
本发明实施例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字幕提前渲染的系统。具体为:
字幕系统的字幕插件模块,用于生成字幕矢量信息文件;
临时文件保存模块,用于将所述字幕矢量信息文件中的每个字幕对象的矢量信息进行转化作为临时文件保存到本地;
非编系统,用于直接调用所述临时文件进行实时播出。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实施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优点:
本发明实施例通过采用由字幕系统的字幕插件模块生成字幕矢量信息文件;然后将所述字幕文件中的每个字幕对象的矢量信息转化为视频图像并压缩保存到本地硬盘临时文件中;最后直接调用临时文件实时播出,不需再进行渲染合成为最终结果输出的方式,能够减少实时渲染时间,实时播放,降低系统内存资源的占用,减少不流畅,提高整个视频节目的视觉效果,增强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的,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的字幕提前渲染方法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的字幕提前渲染方法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三的字幕提前渲染系统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字幕提前渲染方法,通过采用对字幕插件生成的字幕矢量信息文件中每个字幕对象的矢量信息提前渲染为视频动画图像,并将所述视频图像信息按照Mpeg-2或Mpeg-4压缩算法进行压缩形成视频文件保存在本地临时文件中,最后非编系统直接调用解压缩后的视频图像并与其他视频图像合成后输出一个图像的方式,能够提高字幕渲染实时强度。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一种字幕提前渲染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01:字幕系统的字幕插件模块生成字幕矢量信息文件。
步骤S102:对所述字幕矢量信息文件中的每个字幕对象的矢量信息转化为连续的视频图像。
步骤S103:将所述连续的视频图像压缩为视频文件,作为临时文件保存到本地。
步骤S104:直接调用临时文件进行实时播出,不需再进行渲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612628.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视频信号传输方法
- 下一篇:在手机上使用射频识别技术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