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Ⅳ级螺纹钢生产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010612544.5 | 申请日: | 2010-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158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06 |
发明(设计)人: | 张乃林;董双鹏;张秉青;党进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C38/04 | 分类号: | C22C38/04 |
代理公司: | 唐山永和专利商标事务所 13103 | 代理人: | 张云和 |
地址: | 0633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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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螺纹钢 生产工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螺纹钢生产工艺,特别是一种IV级螺纹钢生产工艺。
背景技术
目前,生产IV级螺纹钢的技术特点是:一、添加微合金以来提高产品性能;二、在精轧后增加穿水冷却装置用来提高产品性能。微合金的添加会提高产品的成本;穿水影响会螺纹钢的焊接性能,因此穿水钢筋从09年7月国家已停止生产。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解决背景技术所述问题,针对现有生产条件,提供一种通过改进工艺,在不添加合金料、不穿水条件下生产较高强度的IV级螺纹钢生产工艺。
本发明解决所述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IV级螺纹钢生产工艺,其特征是:所含化学成分及所占的重量份数为C:0.23~0.28%,Si:0.72~0.85%,Mn:1.50~1.62%,Ceq:0.50~0.55%,其余为铁和不可避免的夹杂;其开轧温度在1000-1100℃之间。
所述IV级螺纹钢生产工艺,其加热炉均热段温度控制在1050-1200℃,在炉时间:凉坯<2小时,热坯<1.5小时;停轧时间t≤30分钟时,均热段温度控制在950~1000℃;当30<t≤60分钟时,均热段温度控制在750~800℃;当t>60分钟时,加热炉在不切断空、煤气前提下以低于700℃保温,若无法降至700℃则逐渐降低空、煤气流量直至流量为零;加热段温度参照均热段温度控制。
其后工艺与传统工艺相同,加热炉加热的合格钢坯经500三辊粗轧机轧制7道次后送入精轧机轧制,通过倍尺剪剪切送入冷床,在冷床冷却后的钢筋经定尺剪剪切相应尺寸后打捆入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可有效提高产品综合性能,有利于降低产品综合成本。原因如下:
其一,本发明采用在比常规轧制温度稍低的条件下,利用控制轧制工艺措施来提高热轧钢材的强度、韧性等综合性能,控制轧制钢的性能可以达到或者超过现有热处理钢材的性能。
其二,本发明未添加其它合金元素,控制成份在标准范围内选择最佳化学成分配方,保证了产品质量。减少微合金料(矾、铌、钛等)的消耗及降低了加热温度能(减少能源消耗)有效的降低产品成本。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详述本发明。
实施例1:
工艺温度控制:开轧温度控制在1060±20℃。
实施例2:
工艺温度控制:开轧温度控制在1060±20℃。
实施例3:
工艺温度控制:开轧温度控制在1060±20℃。
实施例4:
工艺温度控制:开轧温度控制在1060±20℃。
实施例5:
工艺温度控制:开轧温度控制在1060±20℃。
以上实施例中的产品性能控制见下表。
实施例1:
实施例2:
实施例3:
实施例4:
实施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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