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及外用制剂有效
申请号: | 201010612096.9 | 申请日: | 2010-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2875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7 |
发明(设计)人: | 王海平;杜喜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537 | 分类号: | A61K36/537;A61K8/97;A61Q9/00;A61P17/00;A61K8/60;A61K8/73;A61K31/375;A61K31/455;A61K31/703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韩蕾 |
地址: | 100081 北京市海淀区学***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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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中草药 复方 祛斑 组合 外用 制剂 | ||
1.一种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该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是由包括以下重量份原料的中草药提取物复配而成:
茯苓10~20重量份、丹参8~16重量份、当归7~15重量份和益母草8~16重量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该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中还包括2~10重量份人参的提取物。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该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还包括8~20重量份柿叶的提取物和/或2~10重量份的珍珠粉。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其中,所述茯苓、益母草是经水提取,所述丹参、当归是经醇提取。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其中,所述人参是经醇提取;所述柿叶是经水提取。
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该组合物为所述中草药提取物的浓缩膏或经喷雾干燥、减压干燥或冷冻干燥而得到的药粉。
7.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在制备具有祛斑美白作用的外用制剂中的用途。
8.一种具有祛斑美白作用的外用制剂,其中包括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祛斑美白作用的外用制剂,其中,所述中草药复方祛斑美白组合物的含量为外用制剂总重量的0.5%~5.0%;优选地,该外用制剂中还含有0.2%~1.0%的熊果苷、0.2%~10%的VC和/或其衍生物、以及1.0%~5.0%的VB3中的一种或多种。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具有祛斑美白作用的外用制剂,该外用制剂为乳液、霜膏或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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