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骨支架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607688.1 | 申请日: | 2010-12-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08346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 发明(设计)人: | 吴乃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乃庆 | 
| 主分类号: | A61B17/68 | 分类号: | A61B17/68;A61L31/02;A61L31/04;A61L31/06 | 
| 代理公司: | 南京君陶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15 | 代理人: | 奚胜元 | 
| 地址: | 210036 江苏省南***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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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支架 | ||
1.一种骨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组件I和支架组件II以榫接合叠加组成一体而成,支架组件I和支架组件II的内侧面有配对的燕尾榫头和燕尾榫眼,支架组件II内侧面的燕尾榫头或燕尾榫眼滑行并完全插入到支架组件I内侧面配对的燕尾榫眼或燕尾榫头内,锁定装置锁定,完成镶榫接合组成一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组件I和支架组件II之间插入中间支架组件,中间支架组件的上侧和下侧两个面分别有燕尾榫头或燕尾榫眼结构,将中间支架组件的上侧和下侧的燕尾榫头或燕尾榫眼同时滑行并完全插入到支架组件I和支架组件II内侧面与其配对的燕尾榫眼或燕尾榫头内,锁定装置锁定,完成镶榫接合组成一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支架组件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各个中间支架组件之间采用榫接合,锁定装置锁定,叠加组成一体。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组件I、支架组件II和中间支架组件采用长方体形,或多边体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组件I和支架组件1I外侧支撑面的形状与相接触的该松质骨外周的皮质骨向心面的形状基本一致;所述支架组件I和支架组件II外侧支撑面上有多个突起,采用圆锥形、或三棱形。
6.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组件I、支架组件II和中间支架组件的燕尾榫头和燕尾榫眼的横切面采用燕尾形、弧形或台阶形。
7.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装置采用弹簧锁定片,或定位锁定螺钉。
8.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组件I、支架组件II和中间支架组件的外周或中央有多个凹槽和腔洞;所述支架组件I、支架组件II和中间支架组件的尾部有方形腔洞或圆形内螺纹腔洞。
9.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组件I、支架组件II和中间支架组件骨支架采用允许植入人体的金属材料或允许植入人体的高分子材料制成;所述的允许植入人体的金属材料采用钛合金或不锈钢,所述的允许植入人体的高分子材料采用聚醚醚酮或碳纤维。
10.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骨支架,其特征在于采用允许植入人体的高分子材料的支架组件I、支架组件II和中间支架组件内部均安装有纵形钛线,所述支架组件I、支架组件II和中间支架组件采用榫连接完全到位后支架组件I、支架组件II和中间支架组件中的不连续的纵形钛线相互连结组成连续的纵形钛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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