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机及其防盗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28321.0 | 申请日: | 2010-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576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16 |
发明(设计)人: | 周海清;张连胜;童松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675 | 分类号: | H04M1/675;H04M1/725;H04W88/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 及其 防盗 方法 | ||
1.一种手机防盗方法,该手机与网络端通讯连接,所述的手机包括存储有通讯录以及短信资讯的存储装置以及用户识别模块SIM卡,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a)当手机开机,网络端识别到手机的SIM卡后,判断手机的SIM卡是否为新卡,当SIM卡为新卡时,进入步骤(b),当SIM卡不是新卡时,直接进入步骤(c);
(b)将手机的SIM卡的数据写入预设于存储装置中的虚拟的SIM卡中并保存;
(c)实时比对手机的SIM卡与该虚拟的SIM卡的数据,并接收网络端发送的预设的指令;
(e)当手机的SIM卡与虚拟的SIM卡的数据一致时,判断是否接收到网络端发送的预设的挂失指令;
(f)当没有接收到网络端发送的预设的挂失指令时,控制手机正常运行;
(g)当接收到网络端发送的预设的挂失指令时,删除存储装置中的通讯录以及短信资讯,并关闭手机的通话功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步骤:
(h)在关闭通话功能后,实时判断是否接收到网络端发送的预设的启动指令,以及当接收到网络端发送的预设的启动指令时,重新启动手机,并返回步骤(a)。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机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预设置步骤:为手机预设和网络端预设的挂失指令及启动指令一致的挂失指令和启动指令,创建一张虚拟的SIM卡并存储于存储装置中,该虚拟的SIM卡的初始数据为空,以及预设解锁密码。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机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步骤:
当手机的SIM卡与虚拟的SIM卡的数据不一致时,提示输入密码;
当输入的密码和解锁密码不一致时,关闭手机的短信和通讯录的阅读功能以及关闭手机的通话功能,并进入步骤(h);
当输入的密码和解锁密码一致时,将虚拟的SIM卡中的数据删除清空,返回步骤(b)。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虚拟的SIM卡中的数据为空时,判断手机的SIM卡为新卡。
6.一种手机,该手机与网络端通讯连接,所述的手机包括存储有通讯录以及短信资讯的存储装置以及用户识别模块SIM卡,其特征在于,该手机还包括:
判断模块,用于当手机开机后网络端识别到手机的SIM卡后,判断手机的SIM卡是否为新卡;
存储模块,用于当SIM卡为新卡时,将手机的SIM卡的数据写入预设于存储装置中的虚拟的SIM卡中并保存;
比对模块,用于实时比对手机的SIM卡与该虚拟的SIM卡的数据,并实时接收网络端发送的预设的指令;
判断模块,用于当手机的SIM卡与虚拟的SIM卡的数据一致时,实时判断是否接收到网络端发送的预设的挂失指令;
控制模块,用于当没有接收到网络端发送的预设的挂失指令时,控制手机正常运行;
所述的控制模块,还用于当接收到网络端发送的预设的挂失指令时,删除存储装置中的通讯录以及短信资讯,并关闭手机的通话功能。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判断模块还用于实时判断是否接收到网络端发送的预设的启动指令;以及
所述的控制模块还用于当接收到网络端发送的预设的启动指令时,重新启动手机。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手机还包括设置模块,用于为手机预设和网络端预设的挂失指令及启动指令一致的挂失指令和启动指令,并创建一张虚拟的SIM卡并存储于存储装置中,该虚拟的SIM卡的初始数据为空,以及预设解锁密码。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模块还用于当手机的SIM卡与虚拟的SIM卡的数据不一致时,提示输入密码;
所述控制模块还用于当输入的密码和解锁密码不一致时,所述的控制模块还用于关闭手机的短信和通讯录的阅读功能以及关闭手机的通话功能;
所述存储模块还用于当输入的密码和解锁密码一致时,将虚拟的SIM卡中的数据删除清空。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机,其特征在于,当虚拟的SIM卡中的数据为空时,所述的判断模块判断手机的SIM卡为新卡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528321.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