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010525805.X | 申请日: | 2010-11-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531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16 |
发明(设计)人: | 方敏;傅公维;王佩刚;胡惠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F14/22 | 分类号: | C08F14/22;C08F6/22;C08F6/14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刘晓春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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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相聚 乳液 处理 方法 | ||
1.一种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先将乳液除去辅助乳化剂;
(2)将乳液加热至预定温度30~90℃,送入凝聚釜,保持凝聚釜内温度在30~90℃,开启凝聚搅拌器搅拌并爆气,形成凝聚体和废液;
(3)将凝聚体送入洗涤釜,加入洗涤水,开启洗涤搅拌器搅拌,静置分层,移去下层废液即得所需乳液。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乳化剂为石蜡。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温度为45~75℃。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温度为55~65℃。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凝聚搅拌器带有蜗轮桨。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凝聚搅拌器带有圆盘式蜗轮桨。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凝聚搅拌器的外径与凝聚釜的内径之比为20~50%。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凝聚搅拌器的外径与凝聚釜的内径之比为30~40%。
9.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凝聚搅拌器的外径与凝聚釜的内径之比为33~35%。
10.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凝聚搅拌器的搅拌速率rω为90~180m/min。
11.按照权利要求10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凝聚搅拌器的搅拌速率rω为105~150m/min。
12.按照权利要求11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凝聚搅拌器的搅拌速率rω为120~135m/min。
1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爆气量相对于乳液体积为40~150%。
14.按照权利要求13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爆气量相对于乳液体积为50~100%。
15.按照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爆气量相对于乳液体积为70~90%。
1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重复步骤(3)洗涤多次,直至下层废液的电导率低于3uS/cm。
1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洗涤水为去离子水。
18.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乳液为VDF均聚物或共聚物乳液。
19.按照权利要求18所述的水相聚合乳液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VDF共聚物中VDF单体的加入量占单体总重量的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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