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EPS废水处理工艺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299337.9 | 申请日: | 2010-09-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736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16 |
| 发明(设计)人: | 邵志军;李洪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邵志军 |
| 主分类号: | C02F9/14 | 分类号: | C02F9/14;C02F103/38 |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218 | 代理人: | 徐冬涛 |
| 地址: | 214203 江苏省宜***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eps 废水处理 工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环保领域,涉及一种EPS废水处理工艺。
背景技术
EPS(可发性聚苯乙烯)通称聚苯乙烯和苯乙烯系共聚物,是一种树脂与物理性发泡剂和其它添加剂的混合物。EPS可用来制造各种制品如一次性饮料杯、吸收能量的汽车用减震器或隔热材料。在聚苯乙烯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包括生产母液和聚苯乙烯粒子冲洗水,废水中以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LAS)为主,且含有少量脂肪族有机物与苯乙烯单体,废水可生化性差,具有一定毒性。如果未经有效处理排放到水体中,将会对水体环境和人类的身体健康都产生严重的影响。
随着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出台,对每个排污企业污水排放量都有明确的限制,直接表现为对企业供水、排水量的限制和供水、排污费的大幅度提高。从企业自身的角度考虑,企业要发展就要扩大生产规模,但扩大生产规模,必然导致排污增加。因此解决EPS生产废水的深度处理和回用也已经成为企业继续发展的唯一途径。
目前,EPS废水主要采用化学除磷和传统的活性污泥法进行处理。EPS废水先通过化学絮凝沉淀出去含有的大部分磷,及部分固体颗粒物质和大分子有机物,然后采用生物处理去除废水中的大部分有机污染物质,生化处理出水经二沉池分离活性污泥后,处理后废水水质指标可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该工艺维护复杂,出水水质不稳定。另外,传统的活性污泥法依靠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使得曝气池中污泥浓度不能太高以及必须控制较短的SRT值,导致处理装置容积负荷低、占地面积大、耐冲击负荷差等且易受污泥膨胀的影响。
刘晓东、倪宁等在2006年4月第24卷第2期《环境工程》上发表的《混凝沉淀-活性炭生物池工艺处理聚苯乙烯废水》一文中,公开了一种利用混凝沉淀-活性炭生物池工艺处理聚苯乙烯废水的方法,其工艺流程图见图1。经该工艺处理的EPS废水COD最低可降至70mg/L。但是该工艺涉及调节池1座、中和混凝沉淀池2座,活性炭生物池2座,二沉池2座,斜管沉淀池1座,污泥浓缩池2座,占地面积大、投资成本高,且易受污泥膨胀的影响。
2010年6月23日公开的申请号为200810235447.1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可发性聚苯乙烯废水回用工艺”,该工艺中EPS废水先后经过预处理、中和反应、混凝沉淀、厌氧处理、好氧处理、MBR系统及RO系统,最终出水可达到《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中的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的水质控制指标。但是,该工艺中使用了膜生物反应器(MBR)和RO系统投资大,运营成本较高,以每处理1吨废水计,运营成本需5~6元。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EPS废水处理工艺。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EPS废水处理工艺,包括前期中和、混凝沉淀处理,中期生化处理及后期深度处理,所述的中期生化处理是将经过前期中和、混凝沉淀处理的出水引入脉冲厌氧反应器进行厌氧生化处理,经厌氧处理后的出水进入接触氧化池进行好养生化处理,所述的后期深度处理是将生化处理后的出水先经电催化氧化处理,再经混凝沉淀和过滤,最终得到可回用的中水。
由于EPS废水原水呈酸性,不利于后续化学除磷龚况中含磷沉淀物的形成,故所述的前期中和、混凝沉淀处理中将先EPS生产废水用石灰乳(Ca(OH)2)或生石灰(CaO)调节pH至6~9,形成的含磷沉淀物进行固液分离后出水进入预曝气池进行曝气,经曝气后的出水与混凝剂聚合氯化铝及聚丙烯酰胺反应混凝沉淀,以除去EPS废水中含有的大部分磷,及部分固体颗粒物质和大分子有机物,经固液分离后的出水进入中期处理工序。
所述的前期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出水先进入调节池,再进行中期生化处理。
所述的废水在脉冲厌氧反应器中进行厌氧生化处理的时间为10~14小时。
所述的电催化氧化处理使用的电催化氧化装置以炭纤维(ACF)为阴极,以铸铁为阳极。
电催化氧化反应方程式:
-阴极:Fe3++e-→Fe2+
-阳极:Fe2++HO·→Fe3++H2O2
H2O2+·HO→HO·+H2O
Fe3++H2O2→Fe2++HO·+H+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邵志军,未经邵志军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299337.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