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降低FCC再生烟气NOx排放的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63265.2 | 申请日: | 2010-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711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14 |
发明(设计)人: | 宋海涛;田辉平;蒋文斌;朱玉霞;达志坚;陈蓓艳;沈宁元;范玉华;张久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01J23/10 | 分类号: | B01J23/10;B01J23/83;B01J23/28;C10G11/18;C10G11/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景朝;庞立志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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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降低 fcc 再生 烟气 no sub 排放 组合 | ||
1.一种用于降低FCC再生烟气NOx排放的组合物,以所述组合物的重量为基准,含有以氧化物计:(1)50-99重量%的无机氧化物载体,(2)0.5-40重量%的选自IIA、IIB、IVB和VIB族一种或几种的非贵金属元素和(3)0.5-30重量%的稀土元素;所述组合物堆比不超过0.65克/毫升。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含有:(1)55-90重量%的无机氧化物载体,(2)1-30重量%的选自IIA、IIB、IVB和VIB族的非贵金属元素,和(3)5-25重量%的稀土元素。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含有:(1)60-85重量%的无机氧化物载体,(2)2-20重量%的选自IIA、IIB、IVB和VIB族的非贵金属元素,和(3)10-20重量%的稀土元素。
4.按照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选自IIA、IIB、IVB和VIB族的非贵金属元素为Mg、Ca、Zn、Cd、Ti、Zr、Cr、Mo和W中的一种或几种。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选自IIA、IIB、IVB和VIB族的非贵金属元素为Mg和/或Zr和/或Mo。
6.按照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稀土元素为Ce、La和Pr中的一种或几种或包含上述元素的至少一种。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含有以氧化物计不超过15重量%的选自IA、IB、VB、VIIB和VIII族非贵金属元素中的一种或几种的金属添加剂组分。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添加剂组分为Na、K、Cu、V、Mn、Fe和Co中的一种或几种。
9.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添加剂组分为Cu和/或Fe;以所述组合物的干基重量为基准,以氧化物计,Cu的含量不超过2重量%,Fe的含量不超过5重量%。
10.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无机氧化物载体选自氧化铝、氧化硅、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镁、尖晶石、高岭土、硅藻土、珍珠岩中的一种或几种。
11.按照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无机氧化物载体为氧化铝,以Al2O3重量计,源自大孔拟薄水铝石的氧化铝至少占所述组合物干基的20重量%,所述大孔拟薄水铝石的孔体积为0.55-0.85毫升/克。
12.按照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源自大孔拟薄水铝石的氧化铝至少占所述组合物干基的30重量%。
13.按照权利要求1-12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的堆比为0.45-0.55克/毫升。
14.一种用于降低FCC再生烟气NOx排放的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制备含大孔拟薄水铝石和稀土元素组分的浆液、喷雾干燥、焙烧、浸渍选自IIA、IIB、IVB和VIB族的非贵金属元素和焙烧的步骤;其中大孔拟薄水铝石的用量使得到的降低FCC再生烟气NOx排放组合物中源自所述大孔拟薄水铝石的氧化铝至少占组合物干基的20重量%,所述大孔拟薄水铝石的孔体积在0.55-0.85毫升/克。
15.按照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大孔拟薄水铝石和稀土元素组分的浆液的制备过程中还引入IIA、IIB、IVB和VIB族的非贵金属元素化合物。
16.按照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制备含大孔拟薄水铝石和稀土元素组分的浆液的过程中还引入金属添加剂的化合物。
17.一种流化催化裂化方法,包括将烃油与催化剂混合物接触反应和再生的步骤,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剂混合物中含有权利要求1-16任一项所述组合物,且权利要求1-16所述组合物的含量为0.1-15重量%。
18.按照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述催化剂混合物中含有催化裂化催化剂和贵金属助燃剂,催化裂化催化剂的堆比为0.65~0.85,以催化剂混合物的重量为基准。
19.按照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剂混合物中权利要求1-16任一项所述组合物的含量为0.5-10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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