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处理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61180.0 | 申请日: | 2010-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403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04 |
发明(设计)人: | 郑蕙化;安世莲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和因水业 |
主分类号: | C02F9/12 | 分类号: | C02F9/12;C02F1/30;C02F1/48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王海川;穆德骏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处理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关于水处理装置的,更具体地说,就是关于不仅安装及管理有关管道设备比较方便,而且能够制作,既符合处理水的成分、处理容量、水质等条件,又具有活性化能力及自净能力的订做型的水处理装置的。
背景技术
现在随着产业社会的急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水的使用量急剧增加,但是,水的使用量越多,发生更多的污、废水,尤其由于产业的发达,工厂的污、废水成为水系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来抬头,因此,人们的关心,越来越大集中于通过污、废水或下水道废水的完全净化,解决环境问题上是实情。
就象这样,通常的处理污、废水的水处理装置的技术已被传开。即,是通过利用微生物的生物学性水处理装置和通过过滤、凝聚、沉淀、或者吸附等的物理、化学性处理的水处理装置等的许多技术。
但是,虽然如同上述的技术,已传开后,能够或多或少地消除氮气或磷,但是,消除难分解性的污染物质,例如,大部分的产业体中所使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等,或者完全消除微生物等,确实有很大的难度。
另外,在一般的水处理场上,一般进行利用氯气的消毒处理,但是,象这样的氯气消毒,会引发出致癌性副产物,已被人们所知。尤其,各种产业体所排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消除效率,还是比较低的,各个产业体所掌握的,对这方面的技术,还是不够完善的。
另外,在杀菌时,利用光催化剂、紫外线(UV)、臭氧等的杀菌方法,大部分都是在投入光催化剂、紫外线(UV)、臭氧等的罐(桶)的结构物中,单纯地通过需要处理的对象处理水(污、废水或上下水),来进行处理的结构,因此,其效率非常低。
另外,象这样,到目前为止,已被人们所知道的大部分的水处理装置,通常其施工规模,要达到一定规模以上,这是对设备的施工或运作(维修保养),需要相当多的费用的。
另外,即使使用象这样的生物学性的水处理装置或物理、化学性水处理装置,要想消除PH、溶解氧气、二氧化碳、溶解盐类、氧化铁、温度、流速等多种理由发生的给水系统的腐蚀及污垢(Scale),或者防止因排出的气体而产生的腐蚀也是很难的。
因而,由于如同上述的腐蚀,或者污垢等影响,各种水处理装置的热效率就会降低,妨碍水处理装置内的顺利流通,成为设备破裂及降低设备寿命的原因,结果,为了防止象这样的障碍要素,不得不要引进其它纯水制造装置、抑制硬度成分装置、机械及化学洗罐等的另外的处理技术,因此,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再加上,水中的硬度成分,即,为消除阳离子金属成分,而采用的重水设备、硬水软化装置、离子分散剂等方法,是在消除用水内的硬度成分的过程中,需要离子交换树脂的反冲洗过程,用化学性、机械性方法洗涤已经形成的污垢等的方式,在洗涤时,因使用化学清罐剂(盐酸系、磷酸盐系),而产生的水处理装置的氧化及因为处理此氧化的另外的中和处理,而又重新产生废水等,存在着一些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安装及管理管道设备方便,而且能够制作符合处理水的成分、处理容量、水质等条件,并具有活性化能力和自净能力的订做型的水处理装置。
本发明的另外一个目的,在于提供,在净化污、废水或下水道废水的过程中,不因发生致癌性副产物质而引起第二次污染的情况下,不仅通过产生红外线及阴离子等,来有效地消除氮或磷成分等一般性污染物质,而且还能够消除各种重金属成分,甚至还能消除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等难分解性污染物质的水处理装置。
本发明的又一个另外目的,在于提供,不需要象大部分的水处理装置一样,其施工规模要达到一定的规模以上,能够适用于任何规模的水处理装置上,而且在设备的施工或运作(维修保养)上,不需要另外的费用的,既经济,适用范围又广的水处理装置。
本发明的又一个另外目的,在于提供,不需要引进纯水制造装置、硬度成分抑制装置、机械及化学洗罐装置等另外的处理技术或装置,而且在不产生第二次污染的情况下,能够防止给水系统或排气等多种原因引起的,在水处理装置上发生的腐蚀及污垢(Scale)障碍等现象,从而提高热效率,并延长设备寿命的水处理装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和因水业,未经株式会社和因水业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261180.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