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装置及其发光二极管灯具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53224.5 | 申请日: | 2010-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743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14 |
发明(设计)人: | 陈志隆;方瑞文;黄仲志;莫欣郿;黄艾可;陈慧芳;林义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迈半导体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沛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5/04;F21V17/00;F21V19/00;F21Y1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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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01600 上海市松江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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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及其 发光二极管 灯具 | ||
1.一种照明装置,用于照射具有大面积的被照射物,所述被照射物具有照射面,所述照明装置包括发光二极管灯具,所述发光二极管灯具用于照亮所述照射面,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二极管灯具包括支撑杆及连接于所述支撑杆的第一发光二极管模组与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所述第一发光二极管模组产生的光投射于照射面靠近支撑杆的第一区域上,所述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产生的光投射于照射面的远离支撑杆的第二区域上,所述被照射物在第一、第二区域上的光的照度均匀。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均包括电路板、设于电路板上的发光二极管及设于发光二极管上的透镜,所述第一、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通过发光二极管与透镜的不同配合从而产生不同形状的光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的发光二极管均具有安装平面,所述安装平面均与所述照射面形成夹角,所述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的发光二极管的安装平面与所述照射面形成的夹角大于所述第一发光二极管模组的发光二极管的安装平面与所述照射面形成的夹角。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较第一发光二极管模组靠近所述支撑杆。
5.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二极管灯具还包括将所述第一、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与支撑杆连接的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包括第一固定板及第二固定板,所述第一、第二固定板均包括基板,所述第一、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第二固定板的基板上。
6.一种发光二极管灯具,用于照亮具有大面积的被照射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二极管灯具包括支撑杆及连接于所述支撑杆的第一发光二极管模组与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所述第一发光二极管模组产生的光投射于被照射物靠近支撑杆的第一区域上,所述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产生的光投射于被照射物的远离支撑杆的第二区域上,所述被照射物在第一、第二区域上的光的照度均匀。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均包括电路板、设于电路板上的发光二极管及设于发光二极管上的透镜,所述第一、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通过发光二极管与透镜的不同配合从而产生不同形状的光场。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的发光二极管均具有安装平面,所述安装平面均与所述被照射物形成夹角,所述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的发光二极管的安装平面与所述被照射物形成的夹角大于所述第一发光二极管模组的发光二极管的安装平面与所述被照射物形成的夹角。
9.如权利要求6至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较第一发光二极管模组靠近所述支撑杆。
10.如权利要求6至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二极管灯具还包括将所述第一、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与支撑杆连接的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包括第一固定板及第二固定板,所述第一、第二固定板均包括基板,所述第一、第二发光二极管模组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第二固定板的基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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