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视窗截图功能的鼠标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43340.9 | 申请日: | 2010-08-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465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8 |
发明(设计)人: | 郑国书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国书 |
主分类号: | G06F3/033 | 分类号: | G06F3/033;G06F3/048 |
代理公司: | 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100 | 代理人: | 李德魁;李国钊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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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视窗 截图 功能 鼠标 | ||
1.具有视窗截图功能的鼠标,系连结至一计算机,且该计算机连结一显示器,该显示器显示一视窗,该鼠标至少包括有一左键、一右键及一中键,其特征在于,该鼠标透过该计算机的一计算机软件以设定该左键、该右键及该中键的其中之一以做为一视窗截图键,或该鼠标进一步具有一截图键以当作该视窗截图键,用以执行一视窗截图功能的一屏幕截图程序,该屏幕截图程序系包括:该视窗截图键在被按下后会在该显示器上产生一截图起始点;在该计算机鼠标移动一段距离后在该显示器上产生一移动轨迹;在该视窗截图键被放开时在该显示器上产生一截图结束点;该计算机的计算机软件利用该截图起始点、该截图结束点或该鼠标移动所产生的移动轨迹以定义出一封闭区域,且以该封闭区域做为一截图图框;以及复制该截图图框中的一影像到一操作系统的一剪贴簿中,且该剪贴簿中的该影像提供藉该操作系统内所附的贴上指令而贴至可贴图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视窗截图键在被按下后即启动该屏幕截图程序而无需透过任何键盘的快速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闭区域是一矩形、一圆形、一三角形、一多边形及一预先定义之截图图框的其中之一,且该封闭区域的形状及大小系由该截图起始点及该截图结束点所定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闭区域是由该鼠标的移动轨迹所定义的一任意形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视窗所显示的内容若超出该显示器所能显示的屏幕之范围时,则在该截图图框的该截图结束点移动到该屏幕的上边界时,该封闭区域的图像会向下移动;
若该截图图框的截图结束点移动到该屏幕的下边界时,则该封闭区域的图像会向上移动;
若该截图图框的截图结束点移动到该屏幕的右边界时,则该封闭区域的图像会向左移动;或
若该截图图框的截图结束点移动到该屏幕的左边界时,则该封闭区域的图像会向右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视窗截图图框系在多个屏幕显示环境中工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视窗截图功能从启动到结束的过程中,可在屏幕上显示出文字、图案或动画以达到广告的效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可在该显示器上以随机方式显示该文字、该图案或该动画,且每次所出现的该文字、该图案或该动画具有不同内容。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截图图框的范围具有一醒目标识,该醒目标识包括虚线或实线外框、截图范围内的半透明底色,用以显示该截图图框的范围。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截图程序可重复多次,用以多次连续复制相对应的该截图图框之影像到该剪贴簿中。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视窗截图键可多次连击二次,用以将该截图图框之影像依序贴入视窗可贴图之处。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视窗截图键经连击二次或二次以上后会出现一个多项功能选单,该多项功能选单包括多个选单选项。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该等选单选项包括开启程序、档案快捷方式及设定自定义功能。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鼠标,其特征在于,该等选单选项包括所复制之该截图图框中的该影像之一清单,用以供一使用者选择作为贴入的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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