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显示装置和电视接收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42425.5 | 申请日: | 2007-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166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15 |
发明(设计)人: | 鹰田良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J5/50 | 分类号: | H01J5/50;G02F1/13357;H01J5/54;H01J61/30;H01J6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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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照明 装置 电视接收 | ||
1.一种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个光源;
对所述光源供给驱动电力的电源;
用于对所述多个光源供给所述驱动电力的共用电极;
分别保持所述各光源,并且从所述共用电极单独对所述各光源供给所述驱动电力的多个保持电极;和
介于所述共用电极与所述各保持电极之间的介电部,
所述共用电极、所述保持电极和所述介电部形成在同一基板上,
所述光源包括:线状的玻璃管;从所述玻璃管的端部突出的外部引线;和与所述外部引线连接并且安装在所述玻璃管的两端部的管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介电部包括片状电容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片状电容器相对于所述保持电极一对一地安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收容所述光源的底架,
在所述底架与所述基板之间形成有绝缘部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共用电极能够对所述多个光源一并供给所述驱动电力。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由放电管构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源包括生成高频电压的逆变电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包括用于接受所述驱动电力的供给的端子,
所述保持电极被构成为能够保持所述端子、并且通过该端子向所述光源供给所述驱动电力。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包括用于接受所述驱动电力的供给的端子,
所述保持电极由保持所述端子的导电性的夹紧部件构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为线状光源,在该线状光源的两端形成有用于接受所述驱动电力的供给的端子,并且,对该两端的端子分别形成有所述保持电极。
1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和
利用来自所述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的光进行显示的显示面板。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面板是使用液晶的液晶面板。
13.一种电视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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