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固元膏及加工该固元膏的工艺流程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41748.2 | 申请日: | 2010-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424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8 |
发明(设计)人: | 欧连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连 |
主分类号: | A23L1/29 | 分类号: | A23L1/29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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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元膏 加工 工艺流程 | ||
1.一种固元膏,其包含有主料以及辅料,所述的主料包含有质量比例为11.1%至12.4%的阿胶;13.3%至19.5%的核桃仁;7.1%至19.5%的枸杞子;13.3%至19.5%的芝麻以及9.7%至24.8%的红枣;所述的辅料包含有18.8%至22.1%的纯净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元膏,其特征:所述的辅料还包含有7.1%至7.9%的龙眼肉以及2.2%至2.5%的冰糖。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元膏,其特征:所述的辅料还包含有7.1%至7.9%的龙眼肉;2.2%至2.5%的冰糖以及10.0%至20.0%的黄酒。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元膏,其特征:所述的辅料还包含有7.1%至7.9%的龙眼肉;2.2%至2.5%的冰糖以及1.5%至2.0%的玫瑰花。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元膏,其特征:所述的主料中质量参数分别为11.8%或12.2%的阿胶;14.2%或14.6%的核桃仁;7.5%或7.9%的枸杞子;11.7%或19.5%的芝麻以及23.6%至19.5%的红枣。
6.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固元膏,其特征:所述的辅料中质量参数分别为7.5%的龙眼肉;2.4%的冰糖;15.0%的黄酒;22.1%的纯净水以及1.8%的玫瑰花。
7.为了加工上述固元膏,而采用的工艺流程为:
第一步骤清洗消毒工序:先使用高温的液体将电加热夹层锅及不锈钢操作工具进行清洗,再使用消毒液直接对所有直接接触加工固元膏的设备进行消毒;
第二步骤原料处理工序:先按照规定工艺要求将颗粒状的由核桃仁、枸杞子、芝麻及红枣分别清洗干净后,甩干水,再置于烘干机内对配料进行烘干,达到规定质量的要求后,再摊开配料冷却至常温,并送至配料间内待用;根据设定要求对所述颗粒状的配料外观核准后,准确称取待用,即为称量及复核;利用榔头将设定重量大块固体状的阿胶敲打成小块的阿胶,再将小块的阿胶倒入到食品粉碎机内部,将磨成粉末状的阿胶进行储存,以待用;接着将上述颗粒状的核桃仁、枸杞子、芝麻及红枣一起均匀混合组成的配料后,再取其配料量的一半倒入食品粉碎机内部,磨碎成粉末状的主料,以待用;同时也将剩下另一半的颗粒状的配料充分混合均匀后,以待用;
第三步骤投料、搅拌及熬煮工序:先将设定好容量的由纯净水组合成的辅料倒入电加热夹层锅内,开启电源和搅拌器对所述辅料进行加热,再将粉末状的阿胶加入到电加热夹层锅内进行熬煮、搅拌、充分混合,待置于电加热夹层锅内的阿胶出现拉丝状的膏状体时,将电加热夹层锅调节至低温状态,待用;
将上述粉末状的配料加入到熬煮好膏状体的电加热夹层锅内,并进行均匀搅拌后,再将另一半颗粒状的配料加入所述的电加热夹层锅内进行均匀搅拌,使得膏状体与配料充分接触、均匀混合,并保持混合后的配料在设定温度内熬煮,待熬煮设定时间后,即可成为半成品固元膏;
第四步骤检测工序:从半成品固元膏内抽取混合后的配料,检测其温度是否符合设定要求以及配料中各种物质是否混合均匀,若检测所述的配料合格后,即进行倒模工序,若检测所述的配料不合格,则继续对所述配料进行搅拌和保持配料温度,至混合均匀为止;
第五步骤倒模及压平工序:将合格的半成品固元膏按照要求分别倒入设定的各个模具中后,将半成品固元膏耙平于模具中,再对半成品固元膏施加压力,完成压平动作,之后待冷却处理;
第六步骤冷却工序:将压平好的半成品固元膏放入冷柜内,根据设定温度冷却于设定时间后,即可;
第七步骤切割成型工序:将冷却后的半成品固元膏送入到切割成型机中,根据设定形状切割成中间半成品固元膏;
第八步骤内包装工序:利用传送带将中间半成品固元膏送到外包装指定地点,将检验合格的中间半成品固元膏根据客户要求和包装机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供料、封口以及生产批号打印,即可完成小包装动作;
第九步骤外包装工序:将小包装装入不同规格的外包装内,形成不同规格的成品固元膏;
第十步骤喷码工序:通过传送带将所述的成品固元膏送到喷码指定地点,利用喷码机进行喷码,即可完成喷码动作;
第十一步骤装箱及入库工序:将喷码好的成品固元膏装入不同规格的纸箱内后密封,并送到指定創库内,即可完成装箱机入库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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