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视牙刷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240823.3 | 申请日: | 2010-07-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428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8 |
| 发明(设计)人: | 赵奕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奕夫 |
| 主分类号: | A61C17/22 | 分类号: | A61C17/22;A61B1/24;A61B1/04;A61B1/06;A46B15/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150001 黑龙江省哈***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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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可视 牙刷 | ||
1.牙刷或电动牙刷上安装超微型摄像机。
2.如权利1所述的牙刷或电动牙刷,超微型摄像机连接影像数据传输线。
3.如权利1所述的牙刷或电动牙刷,超微型摄像机连接无线视频发射器。
4.如权利1以及权利2所述的牙刷或电动牙刷上安装超微型摄像机,摄像机利用影像数据传输线连接显示器。让使用者在显示器能够看到口腔内牙齿的清洁情况.
5.如权利1以及权利3所述的牙刷或电动牙刷上安装带有无线视频发射器的超微型摄像机,用带有无线视频接收机的显示器,接收超微型摄像机所发射的视频信号,让使用者在显示器上能够看到口腔内牙齿的清洁情况。
6.如权利1.2以及权利3所述的牙刷或电动牙刷上,安装照明装置。利用照明装置为口腔内部照明,以利于超微型摄像机、显示器的工作与运转,让使用者在显示器上能够看清口腔内牙齿的清洁情况。
7.如权利1.2.3.4.5以及权利6所述的牙刷或电动牙刷,安装有电池或外接电源,以保证超微型摄像机、显示器、照明装置的运转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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