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电筒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36847.1 | 申请日: | 2010-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382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1 |
发明(设计)人: | R·奥波尔卡 | 申请(专利权)人: | 阳江纳谷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17/1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谢志刚 |
地址: | 529931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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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电筒 | ||
1.手电筒,所述手电筒具有一壳体(2)、一光源(3)和一设置在一手电筒头部(4)中的前置光学装置(5),其中手电筒头部(4)相对于光源(3)能够移动,其特征在于,在壳体侧和手电筒头部侧构成对应的止挡(8、13),使得手电筒头部(4)与壳体(2)防脱落地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壳体侧的止挡(8)在一环形套筒(7)上构成,所述环形套筒与壳体(2)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光源(3)固定在一盘形的保持件(6)上,所述保持件由环形套筒(7)保持在壳体(2)上。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设有一外部的导向元件(9),该导向元件设置在壳体(2)上或环形套筒(7)上,其中,手电筒头部(4)构成为两部分式的并在组装的状态下包围壳体侧的止挡(8),使得手电筒头部(4)与壳体(2)防脱落地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手电筒头部(4)具有一前面的部分(10)和一后面的部分(11),其中前置光学装置(5)与前面的部分(10)相连,手电筒头部侧的止挡(13)在后面的部分(11)上构成。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手电筒头部(4)的两个部分(10、11)具有相对应的螺纹段,其中为了实现防脱落的连接,所述后面的部分(11)从后面引导到壳体(2)上,而前面的部分(10)旋拧到后面的部分(11)上。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手电筒头部(4)具有一圆柱形的导向面(14),所述导向面与导向元件(9)相贴靠。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元件(9)是环面形或环形的O形圈,所述O形圈优选由弹性材料组成。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光源(3)是发光二极管,并且保持件(6)在背侧具有圆形和环形的同心设置的电接触面和一个环形的贴靠面,所述贴靠面由导热的材料制成并贴靠在壳体(2)的一插座形的凸肩(20)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件(6)从壳体(2)中伸出一定的尺寸,使得保持件(6)形锁合地与环形套筒(7)和壳体(2)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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