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煤层气井中的玻璃钢套管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234535.7 | 申请日: | 2010-07-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150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15 |
| 发明(设计)人: | 孟召平;李国富;张贝贝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 主分类号: | E21B17/00 | 分类号: | E21B17/00;E21B17/08;E21B43/1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0 | 代理人: | 郑立明;赵镇勇 |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煤层 气井 中的 玻璃钢 套管 | ||
1.一种用于煤层气井中的玻璃钢套管,其特征在于,该玻璃钢套管的材料为环氧玻璃纤维材料,该玻璃钢套管用于煤层气井和/或油气井中的煤层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煤层气井中的玻璃钢套管,其特征在于,该玻璃钢套管的系列规格为符合API标准的以下一种或多种规格4、41/2、5、51/2、6、65/8、7、75/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煤层气井中的玻璃钢套管,其特征在于,该玻璃钢套管的端部为符合API标准的螺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煤层气井中的玻璃钢套管,其特征在于,该玻璃钢套管通过接箍与钢套管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未经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234535.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固体水溶性茶组合物
- 下一篇:导电薄膜的生产方法和用于导电薄膜生产的感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