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甘蔗进口种苗检疫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30554.2 | 申请日: | 2010-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064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8 |
发明(设计)人: | 黄应昆;李文凤;范源洪;王晓燕;卢文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12Q1/70 | 分类号: | C12Q1/70;G01N33/00;A01G1/00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陈左 |
地址: | 661600 ***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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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甘蔗 进口 种苗 检疫 方法 | ||
1.一种甘蔗进口种苗检疫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如下:
(1)设施设备消毒处理、种苗采用CSLHWT处理
隔离温室、种植桶用于检疫前先进行清洁卫生,随后用杀菌剂和杀虫剂进行消毒处理,再用紫外灯灭菌30min;土壤在带入温室前须用塑料袋密封在太阳下照射3~6个月进行消毒;砍切工具每砍一个种必须用70%的酒精消毒;收到进口种茎,在封闭条件下打开包裹,并进行彻底检查,所有包装材料,废弃物以及用过的盆、工具都须进行消毒或销毁,种苗CSLHWT处理是指种苗用50±0.5℃的热水处理30min,再用浓度80%敌敌畏和50%多菌灵800倍液浸种5~10min后才能种植;
(2)发病植株销毁处理、废物处理、健康种苗国外发送处理
在种苗的检疫期间,每1~2个月对植蔗进行检查,在检疫过程中,品种(系)出现下列病理现象的检测手段:
对Fiji病,进行前期宿根蔗观察评价和分子检测;
对甘蔗花叶病毒,采用宽频血清或分子检测;
对RSD,采用相差显微镜、血清或分子检测;
对白条病,采用隔离或分子检测;
对黑穗病,进行新植宿根观察;
若以上病害检测呈现阳性,为感病,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甘蔗花叶病,Fiji病:消毁,除非在温室已发现传染源,其它品种(系)不必消毁;
宿根矮化病,白条病:同一地点所有桶栽材料须用统一方法测试,如果确信一桶被感染,则所有品种(系)必须收获进行CSLHWT处理后再种植,起初的植株须被毁灭;
黑穗病:消毁温室中所有品种(系),对温室进行彻底消毒,空置3个月;
经以上检测和处理后,植株病害检测呈现阴性,新植的种茎在50+0.5℃热水中浸泡30min后即可用于繁殖试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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