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美容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19835.8 | 申请日: | 2010-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337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05 |
发明(设计)人: | 村木健一;大内和征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K7/02 | 分类号: | A47K7/02;A45D26/00 |
代理公司: | 上海金盛协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42 | 代理人: | 段迎春 |
地址: | 日本国大阪府***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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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美容 装置 | ||
1.一种用于去除皮肤角质和体毛的美容装置,包括:
用于握持的握部;
去除皮肤角质的角质去除单元;
去除体毛的毛发去除单元;
其中,所述角质去除单元和所述毛发去除单元中选择的一个或者这两者,能够以可分离的方式附接至所述握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美容装置,其中所述角质去除单元和所述毛发去除单元分别为模块化的角质去除头和模块化的毛发去除头,并且所述角质去除头和所述毛发去除头分别可分离地附接至所述握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美容装置,其中所述角质去除单元包括角质去除旋转柱,所述角质去除旋转柱的圆周面上设有洗刷部以去除角质;且
所述毛发去除单元包括毛发去除旋转柱,所述毛发去除旋转柱的圆周面上设有毛发去除元件以去除毛发。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美容装置,其中所述握部具有纵轴线,并且所述角质去除旋转柱和所述毛发去除旋转柱分别具有旋转轴线;
其中所述角质去除旋转柱的旋转轴线和所述毛发去除旋转柱的旋转轴线互相平行,并且当从所述美容装置的前侧观察时,所述角质去除旋转柱的旋转轴线和所述毛发去除旋转柱的旋转轴线与所述握部的纵轴线正交。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美容装置,其中在使用状态下,所述角质去除旋转柱和所述毛发去除旋转柱以相同方向旋转。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美容装置,其中所述角质去除旋转柱从所述美容装置的上侧和前侧暴露。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美容装置,其中所述角质去除旋转柱的旋转轴线位于所述握部的纵轴线的前侧。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美容装置,其中所述旋转柱分别由设在所述握部中的相同驱动源所产生的动力进行旋转。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美容装置,其中所述角质去除旋转单元和所述毛发去除单元分别包括减速齿轮单元,所述减速齿轮单元使得由作为驱动源的电机所产生的旋转减缓,并且将所述旋转传输至相应的旋转柱。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美容装置,其中所述角质去除旋转柱和所述毛发去除旋转柱的直径不同。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美容装置,其中所述握部包括单个座;并且
所述角质去除单元和所述毛发去除单元各自具有与所述单个座相匹配的底部,以使所述角质去除单元和所述毛发去除单元相兼容。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美容装置,其中:
所述握部包括单驱动源和连接至所述单驱动源的输出部件;且
所述角质去除单元和所述毛发去除单元各自的所述底部包括与所述输出部件相匹配的连接件;且
所述连接件连接至所述输出部件以通过所述单驱动源驱动所述角质去除单元和所述毛发去除单元中与所述被连接的连接件相对应的一个。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美容装置,其中:
所述握部包括两个座、单驱动源、及两个输出部件,所述两个输出部件连接至所述单驱动源并且分别设在所述两个座中,所述两个输出部件具有彼此相同的结构;
所述角质去除单元和所述毛发去除单元各自的所述底部包括与所述两个输出部件中的每一个相匹配的连接件;以及
所述连接件连接至所述输出部件以通过所述单驱动源驱动所述角质去除单元和所述毛发去除单元这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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