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折叠便携式古筝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16079.3 | 申请日: | 2010-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989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8 |
发明(设计)人: | 朱福志;朱梦峥;谢奥运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福志 |
主分类号: | G10D1/00 | 分类号: | G10D1/00 |
代理公司: | 襄阳中天信诚知识产权事务所 42218 | 代理人: | 何静月 |
地址: | 441002 湖北省襄***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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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折叠 便携式 古筝 | ||
1.一种折叠便携式古筝,包括筝体和用于支撑琴弦的筝头岳山、筝尾岳山、筝码,其特征在于:筝体由前一半筝体和后一半筝体活动连接构成;前一半筝体的头端为筝头,后一半筝体的尾端为筝尾,后一半筝体面上两边有滑槽,滑槽上装有挂弦拖,挂弦拖上有弦眼,琴弦一头装于挂弦拖上的弦眼中,另一头装于筝头内;筝尾有挂弦拖稳定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折叠便携式古筝,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前一半筝体大于后一半筝体,前一半筝体、后一半筝体分别是两段独立的箱体,其上下四周都有箱板,内为空腔体,前一半筝体和后一半筝体对接处有通孔,两段筝体共同形成共鸣箱。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折叠便携式古筝,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前一半筝体大于后一半筝体,前一半筝体和后一半筝体的底板均为平直形,前一半筝体和后一半筝体内腔相连通成一共鸣箱。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折叠便携式古筝,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前一半筝体的尾端、后一半筝体的头端为相吻合的凸凹结构、垂直结构、斜坡式结构;所说的凸凹结构为前一半筝体尾端为凸弧形,后一半筝体头端为与前一半筝体尾端相吻合的凹弧形。
5.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折叠便携式古筝,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前一半筝体和后一半筝体的活动连接为在前一半筝体和后一半筝体的底板有铰链。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折叠便携式古筝,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前一半筝体尾端的下部有凹槽,后一半筝体头端为与前一半筝体尾端凹槽相吻合的凸台,铰链装于凹槽和凸台部位的底板之间,古筝伸开后前一半筝体和后一半筝体的底板在同一水平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折叠便携式古筝,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前一半筝体和后一半筝体的活动连接为前一半筝体和后一半筝体之间为插接式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折叠便携式古筝,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前一半筝体和后一半筝体的活动连接为前一半筝体的箱体大于后一半筝体的箱体,后一半筝体的箱体套装于前一半筝体的箱体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折叠便携式古筝,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前一半筝体的箱体内有用于安装后一半筝体的导轨,后一半筝体装于导轨沿导轨拉出和收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折叠便携式古筝,其特征在于:所说由前一半筝体和后一半筝体活动连接构成的筝体长度为120~200厘米,琴弦为12~30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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