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透反式液晶显示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010212718.9 | 申请日: | 2007-06-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819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0 |
| 发明(设计)人: | 森健一;坂本道昭;井上大辅;中谦一郎;永井博 | 申请(专利权)人: | NEC液晶技术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G02F1/1343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王波波 |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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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反式 液晶显示 设备 | ||
1.一种透反式液晶显示设备,包括:反射区和透射区;在所述反射区中设置并与公共电极电连接的凹凸反射板;在所述凹凸反射板上层压的平坦化膜;以及在所述平坦化膜上布置的像素电极,其中,
所述凹凸反射板包括漫反射功能,能够对光进行漫反射,使以30°的入射角入射的光向0-10°的出射角的方向出射,以及
将所述反射区的液晶层的Δnd设定为约λ/4,并且将所述透射区的液晶层的Δnd设定为约λ/2;以及
从所述反射区到所述透射区连续均匀地形成所述平坦化膜,其中
将所述凹凸反射板的平均倾斜角设定为3-12°,并且将所述平坦化膜表面的平均倾斜角设定为不超过2.5°范围的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反式液晶显示设备,其中,所述透射区的平坦化膜表面和所述反射区的平坦化膜表面之间的高度差为所述反射区的液晶层和所述透射区的液晶层之间的厚度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反式液晶显示设备,其中,将所述凹凸反射板的平均倾斜角设定为6-9°,并且将所述平坦化膜表面的所述平均倾斜角设定为不超过2.5°范围的值。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透反式液晶显示设备,其中,将所述平坦化膜表面的所述平均倾斜角设定为不超过1.5°范围的值。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反式液晶显示设备,其中,作为液晶的驱动系统,将FFS模式的面内切换系统用于所述反射区和所述透射区两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反式液晶显示设备,其中,将所述平坦化膜的折射率各向异性Δn设定为0.001或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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