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钢杆件与混凝土板连接节点构造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169406.4 | 申请日: | 2010-05-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318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15 | 
| 发明(设计)人: | 刘玉擎;王倩;薛东焱;刘冰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同济大学 | 
| 主分类号: | E01D19/00 | 分类号: | E01D19/00;E01D6/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吴林松 | 
| 地址: | 200092***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钢杆件 混凝土 连接 节点 构造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桥梁工程技术领域,涉及钢杆件与混凝土板的连接节点构造。
背景技术
传统的组合桁架桥通过设置钢弦杆将钢腹杆与混凝土桥面板结合,钢弦杆上沿纵向设置焊钉连接件与混凝土桥面板相互结合。组合桁架桥处于正弯矩区时大部分荷载作用将由混凝土桥面板承担,为此将钢腹杆端部直接与混凝土桥面板结合,省略钢弦杆结构,受力上更加合理。另外对于当桥面较宽时,采用单箱组合箱梁、并外设钢斜撑与混凝土桥面板结合的桥梁结构截面形式,桥面荷载作用由桥面板与面外钢杆件的连接节点传递,需要确保节点构造合理、传力可靠。
现有钢杆件与混凝土板连接节点构造,是将端部焊接着钢格室的钢杆件直接插入混凝土板,钢格室侧壁设有圆孔并贯穿钢筋,或在钢杆件端部焊接锚杆、钢筋起到连接作用。但其连接构造较为复杂,增加了施工难度。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钢杆件与混凝土板连接节点构造,减少节点加工量及施工难度,且构造简单、传力明确。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解决方案是:一种钢杆件与混凝土板连接节点构造,包括钢杆件、混凝土板、开孔板连接件,所述钢杆件之间通过加劲板连接,钢杆件、加劲板连接在钢承压板下表面,开孔板连接件连接在钢承压板上表面,混凝土板浇注包裹开孔板连接件。钢杆件之间通过加劲板连接,钢杆件、加劲板连接在钢承压板下表面,开孔板连接件连接在钢承压板上表面,混凝土板浇注包裹开孔板连接件。
进一步,钢杆件为钢管、型钢、钢管混凝土及焊接开口截面杆件。
钢杆件与加劲板之间、钢杆件与钢承压板之间、加劲板与钢承压板之间,以及开孔板连接件与钢承压板之间均为焊接方式连接。
开孔板连接件的开孔为圆形孔或椭圆形孔。
开孔板连接件开孔位置上部可设有缺口。
采用了平行放置、开孔位置相应的两块开孔板连接件。
开孔板连接件孔内放置贯通钢筋。所述开孔板连接件与钢承压板相互垂直。
由于采用了上述方案,本发明具有以下特点:
·钢承压板上连接开孔板连接件,可作为钢承压板的加劲肋板。
·钢承压板上的开孔板连接件孔中贯通钢筋,能提高节点的抗剪和抗拉拔承载力。
·钢承压板上的开孔板连接件可设置圆形孔、椭圆形孔,方便孔内钢筋的定位布置。
·钢承压板上的开孔板连接件孔中可开设有缺口,方便孔内钢筋的贯穿施工。
·钢杆件与混凝土板连接节点无需施加预应力,节约了成本并提高施工速度。
·采用分离的加劲板将钢杆件连接在一起既增强了结构的整体性,也简化了钢杆件之间的连接工序,减少加工工作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钢杆件与混凝土板连接节点构造示意图。
图2为开孔板连接件开圆形孔的示意图。
图3为开孔板连接件开椭圆形孔且设缺口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本发明钢杆件与混凝土板连接节点构造:首先将钢杆件11,12通过焊接加劲板31,32,33相连,然后将钢杆件11,12和加劲板31,32,33焊接在钢承压板2下表面上,再将平行放置、开孔位置相应的两块开孔板连接件41,42分别焊接在钢承压板2的上表面,开孔板连接件内开孔可为圆形孔和椭圆形孔,如图2和图3所示;随后在两块开孔板连接件41,42的孔内放置贯通钢筋51,52,53,54,55,56,最后在两块开孔板连接件41,42上浇注混凝土板6并使混凝土板6底部与钢承压板2下表面相平。通过开孔板连接件实现了钢杆件与混凝土板的连接,采用两块开孔板连接件有利于贯通钢筋的位置固定,贯通钢筋51,52,53,54,55,56可提高其抗剪及抗拉拔承载力,且孔开缺口可以方便施工。
其中,钢承压板厚度、开孔板孔径、开孔个数以及贯通钢筋直径等可根据结构受力大小进行调整,贯通钢筋的长度可依据连接节点处混凝土钢筋笼中同向钢筋的长度确定,加劲板的具体形状可据钢杆件的加工情况作出调整。
上述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应用本发明。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发明不限于这里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揭示,对于本发明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同济大学,未经同济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169406.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