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吸嘴及具有该吸嘴的吸取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169347.0 | 申请日: | 2010-05-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410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16 |
| 发明(设计)人: | 吴承勋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5J15/06 | 分类号: | B25J15/0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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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吸取 装置 | ||
1.一种吸嘴,用于与外界吸力源相连通以吸附镜片及遮光片,所述镜片包括被吸附部,所述遮光片置于被吸附部中部,该吸嘴包括一个本体以及设置在本体上的吸气孔,所述本体包括相对的第一端面及第二端面,所述吸气孔贯穿所述第一端面及第二端面并在第二端面处与外界吸力源相连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面包括保持部及吸附部,所述吸气孔排布于所述吸附部上,所述保持部位于所述第一端面中部,用于将遮光片限制于所述第一端面及所述镜片的被吸附部之间,所述吸附部环绕所述保持部设置,用于吸附所述镜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与所述吸附部位于同一平面,所述保持部的直径大于等于所述遮光片的外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是一凸出于所述吸附部的圆台,所述保持部的外径小于等于所述遮光片的外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气孔以所述保持部为中心对称排布。
5.一种吸取装置,用于吸附镜片及遮光片,所述镜片包括被吸附部,所述遮光片置于被吸附部中部,该吸取装置包括吸力源、与吸力源相连通的中空管体以及通过中空管体与所述吸力源相连通的吸嘴,该吸嘴包括一个本体以及设置在本体上的吸气孔,所述本体包括相对的第一端面及第二端面,所述吸气孔贯穿所述第一端面及第二端面并在第二端面处与所述吸力源相连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面包括保持部及吸附部,所述吸气孔排布于所述吸附部上,所述保持部位于所述第一端面中部,用于将遮光片限制于所述第一端面及所述镜片的被吸附部之间,所述吸附部环绕所述保持部设置,用于吸附所述镜片。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吸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与所述吸附部位于同一平面,所述保持部的直径大于等于所述遮光片的外径。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吸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是一凸出于所述吸附部的圆台,所述保持部的外径小于等于所述遮光片的外径。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吸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吸气孔以所述保持部为中心对称排布。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吸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气孔以所述保持部为中心对称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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