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实物投影机及其光箱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41530.X | 申请日: | 2010-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069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18 |
发明(设计)人: | 余政诚;卢俊玮;钱奕丞 | 申请(专利权)人: | 圆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1/20 | 分类号: | G03B21/20;F21V14/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陈红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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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实物 投影机 及其 | ||
1.一种光箱,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底座,包含一底面、一顶面及一开口,该顶面与该底面相对应,该顶面凹设有一中央凹陷区,该开口开设于该底座相对该中央凹陷区的侧壁;
一导光板,容置于该中央凹陷区中,具有一出光面及一入光面,其中该出光面露出于该顶面,该入光面露出于该开口;
一光源装置,包含至少一活动件及一发光部,该活动件活动地设于该底座的一侧边,用以活动地移动至该底座具有该开口的同一侧边,或活动地移至该底座的该顶面上方,该发光部位于该活动件上,用以随该活动件移动至该开口时,经由该开口对该入光面投射光线,或者,该发光部随该活动件移至该底座的该顶面上方时,对该底座的该顶面投射光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箱,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底座包含:
至少一侧边容置区,位于该底座的侧边,并经由该开口连通该中央凹陷区,用以容置该光源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箱,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活动件枢设于该侧边容置区中,用以转入或转出该侧边容置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箱,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发光部包含:
一壳体,枢设于该活动件的另端;以及
多个发光元件,设于该壳体内,用以对该入光面或该出光面投射光线。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箱,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侧边容置区还包含:
一凹槽,位于该底座远离该顶面的位置;
一回复盖体,可升降地设于该凹槽中;以及
一弹簧元件,位于该凹槽中,其两端分别连接该回复盖体与该凹槽,
其中当该活动件转入该侧边容置区时,该活动件带动该回复盖体移入该凹槽中。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箱,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侧边容置区呈「L」形、「U」字型或直线形,与该光源装置的外型相匹配。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箱,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侧边容置区呈矩形环状,并环绕该中央凹陷区,该底座围绕该中央凹陷区的四侧侧壁均设有一个该开口,
该活动件为矩形环状的框体,线性活动地嵌设于该侧边容置区中,用以于该侧边容置区中升降。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箱,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活动件环绕该中央凹陷区的四个内侧侧壁分别设有一用以放置该发光部的容置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箱,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发光部枢设于该容置部中。
10.一种实物投影机,其特征在于,其包含:
一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光箱;以及
一数字摄影装置,朝该底座的该顶面进行影像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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