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三七不定根提取物的药用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39277.4 | 申请日: | 2010-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107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2 |
发明(设计)人: | 王力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258 | 分类号: | A61K36/258;A61P9/00;A61P3/10;A61P19/00;A61P7/04;A01H4/00;A61K12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20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三七 不定根 提取物 药用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生物医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含有三七不定根提取物的药用组合物。
背景技术
三七药材中含有约15%总皂苷,约3%黄酮,2%多糖,7%氨基酸及其他成分,包括多个单体成分,且各单体成分的药理和药效作用并不尽然相同。三七总皂苷分为人参二醇皂苷和人参三醇皂苷两大组分,还有一些独立于醇类皂苷之外的单体皂苷。其中,人参二醇皂苷中的Rg1具有镇静神经的作用,其功能与人参中的主要皂苷成分相同,此外还有一些单体皂苷起消炎、定痛作用。人参三醇皂苷中,Rb1起活血化瘀作用,而其中某些单体皂苷则起去腐生新作用。三七氨基酸中含有至少9个以上单体氨基酸,其中占三七块根总量仅2%-3%的单体物质L-二氨基丙酸,是三七止血作用的全部活性成分。其他单体氨基酸,如胱氨酸、谷氨酸等,则起其他补益作用,三七黄酮和多糖及其衍生物,有调节机体免疫能力、抑制癌细胞生长等作用。以三七总皂苷为处方原料的系列产品,已在临床广泛应用,年总产值将近30亿元。
不定根是分化的植物器官,是由植物的愈伤组织诱导出来的根,和药用植物的悬浮细胞相比,其有效成分含量稳定,和大田栽培的植物相比,不仅有效成分含量高而稳定、生长速度快,而且节省土地资源,因此不定根培养尤其适合于根类药材的组织培养,以组织培养物或其有效成分替代名贵稀有紧缺的三七原料。组织培养具有以下优点:(1)使用植物材料资源少,仅利用植物的一小部分营养器官作为外植体进行诱导;(2)生产周期短,繁殖系数大,在短期内可生产出大量组织,生产速度超过大田栽培;(3)不受环境、季节限制,可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操作;利于工厂化生产。(4)可获得脱毒的无菌组织,提高药用植物的品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含有三七不定根提取物的药用组合物。
本发明含有三七不定根提取物的药用组合物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1.所述的三七不定根是通过以下步骤培养的:
(1)三七愈伤组织的诱导:将三七根消毒,切成小片,接种于MS固体培养基上,在无菌、室温及避光条件下培养3-5周可见愈伤组织形成;
(2)三七愈伤组织的扩增与继代培养:将诱导出的愈伤组织接种于MS固体培养基上,加入浓度为1mg/L的2,4-D、IAA和激动素中的任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无菌、室温及避光条件下培养3-5周;
(3)三七不定根的诱导:将扩增出的愈伤组织接种于MS固体培养基上,在无菌、室温及避光条件下培养3-5周,可见不定根的形成;
(4)三七不定根的扩繁与继代培养:将已形成的不定根接种于MS固体培养基上,加入浓度为1mg/L的IBA、NAA和激动素中的任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无菌、室温及避光条件下培养3-5周;
(5)三七不定根不同根系的筛选和活性成分的测定及扩繁:对培养出的不同生长情况、不同颜色及不同粗细的不定根进行分类,进行扩繁与继代培养,待株系稳定后,进行活性成分的测定,并建立相应成分的指纹图谱,然后根据检测结果筛选出最优不定根系,并接种于内装含3%蔗糖的MS液体培养基的不同体积三角瓶中,并加入浓度为1mg/L的IBA植物生长调节剂,在100rpm速度的摇床上、25度避光条件下进行扩繁,培养周期为3-4周。
(6)三七不定根的反应器培养:将不定根接种于内部装有含3-5%蔗糖的MS液体培养基的气升式反应器中,并加入浓度为1mg/L的IBA植物生长调节剂,在供气速度为0.1vvm、18-25度及避光或光照条件下进行培养,培养周期为6-12周,即得三七不定根。
所述三七不定根提取物包括采用以下溶剂提取:水、酸水、碱水、5%-80%(W/W)的乙醇溶液。
所述三本不定根提取物采用大孔吸附树脂精制。
所述药用组合物包括三七不定根提取物和药学上适用的赋形剂。
所述药用组合物可以为片剂、胶囊、胶丸或口服液。
所述药用组合物的用途,用于防治心脑血管病和糖尿病。
所述药用组合物的用途,用于筋骨损伤的治疗。
所述药用组合物的用途,用于止血。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三七不定根的培养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天龙药业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天龙药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139277.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