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瓜类作物的生态农药无效
申请号: | 201010005365.5 | 申请日: | 2010-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312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16 |
发明(设计)人: | 许小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峻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65/38 | 分类号: | A01N65/38;A01N63/02;A01N59/06;A01P7/02;A01P7/04;A01P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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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610041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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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作物 生态 农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农业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瓜类作物的生态农药。
背景技术
红蜘蛛、蚜虫、毛虫对瓜类农作物具有极强的破坏力。而现有的用于瓜类作物的农药主要是本身具有较强毒性的毒杀型农药。这类农药极易对人畜造成危害,同时会污染水、土、空气,其残留于作物上的成分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利用纯天然的、对人无害的原料制作而成的用于瓜类作物的生态农药。
解决本发明技术问题的方案是:一种用于瓜类作物的生态农药由兔尿、石灰水、番茄叶浆、水按照5∶1∶10∶40的重量比混合而成。其中,兔尿取自80-100天的健康成年公兔,兔尿在空气中存储时间不超过24小时。石灰水的浓度为0.02mol/L,番茄叶浆是由番茄叶通过打浆机打碎后经过过滤得到的纯番茄叶汁水。
采用上述方案,能达到以下效果:
由于番茄叶具有较强的抗红蜘蛛侵蚀能力,而80-100天的成年公兔尿对于红蜘蛛、蚜虫等瓜类害虫具有强烈的麻醉和驱逐作用,而石灰水对害虫具有腐蚀作用,而上述三种物质均为纯天然无公害物质,对人体并无毒害。因此,本发明在具有良好杀虫作用的同时,具有无毒、无公害的优点,保护了环境也保证了瓜类作物不被有毒物质污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描述。
一种用于瓜类作物的生态农药由兔尿、石灰水、番茄叶浆、水按照5∶1∶10∶40的重量比混合而成。其中,兔尿取自80-100天的健康成年公兔,兔尿在空气中存储时间不超过24小时。石灰水的浓度为0.02mol/L,番茄叶浆是由番茄叶通过打浆机打碎后经过过滤得到的纯番茄叶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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