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氧供给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980142860.6 | 申请日: | 2009-08-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968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1 |
| 发明(设计)人: | 福岛伸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福岛O-TWO |
| 主分类号: | A63B23/18 | 分类号: | A63B23/18;A61M16/00;A62B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平元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供给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设置于运动中心、健身房等进行健身活动的设施中的氧供给装置。
背景技术
对于以健康、保持及提高体力为目的的运动,即健身活动,根据摄入体内的氧的量,可提高心脏及肺的机能。例如,专利文献1和2中公开了一种训练装置,该装置具备为进行训练者供给氧的结构。
另外,作为设置于指定设施中的氧供给装置,已知要通过设置于该设施中的配管为使用者供给氧。具有这样的结构的优势在于,无须为每个使用者分别准备氧气瓶及氧发生装置。专利文献3和4中公开了这类氧供给装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3-265645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07-185457号公报
专利文献3:日本特开2001-327602号公报
专利文献4:日本特开2006-328931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在运动中心、健身房中,设置有各种训练装置,使用者可以在设施内移动并任意使用这些装置。其中,在如上所述地通过配管为使用者供给氧的情况下,如果在各训练装置上设置连接有配管的氧气罩,则会导致使用者反复使用相同的氧气罩。也就是说,不得不频繁地对氧气罩进行清洗、消毒,而这是不便的。而对于使用者而言,反复使用也将成为他们心情舒畅地使用氧气罩的障碍。归根结底,期待一种能够使各使用者分别使用其专用的氧气罩的构成,而这就需要在考虑与配管相连的氧气罩的使用方式的同时,针对氧供给装置进行进一步改进。本发明鉴于上述背景而完成,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氧供给装置,其在进行健身活动的设施中,具有更加便于设施使用者使用的合理构成。
解决问题的方法
本申请第1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发明涉及一种氧供给装置,该装置设置于进行健身活动的设施中,为上述设施的使用者供给氧,其中,该氧供给装置具备氧气瓶、与上述氧气瓶相连的配管、氧气罩、以及将上述氧气罩装卸自由地连接于上述配管上的接头,上述接头具备设置于上述配管侧的插座和设置于上述氧气罩侧的插头,上述氧气罩具备安装在上述使用者的头部的头部安装部、被上述头部安装部支撑、并且其前端部向上述使用者的头部正面侧伸出的管体、以及连接上述管体的根部(基端部)和上述插头的管,上述插座分别设置于上述配管的各重要部位(要所),上述插头分别设置于能够与上述各插座连接的部位。
本申请第2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发明涉及权利要求1的氧供给装置,其中,上述氧气瓶为液态氧氧气瓶或气态氧氧气瓶的构成。
本申请第3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发明涉及权利要求1的氧供给装置,其中,从天花板上垂下多根上述配管,使这些配管的末端部与训练装置的配置位置相对应,且上述插座设置在上述配管的末端部。
发明的效果
根据本发明,各使用者可使用各自专用的氧气罩,并且,设置于氧气罩侧的插头的设置位置能够使其与上述各插座分别连接,从而,使用者能够在与各插座对应的适当位置进行健身活动,由此,可获得设施使用者的使用方便程度显著提高的氧供给装置。
附图说明
图1是示出了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氧供给装置的说明图。
图2是图1的重要部位放大图,其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氧供给装置的末端部邻域。
图3是示出了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氧供给装置的配管末端部、接头及氧气罩的说明图。
符号说明
1 氧供给装置
10 液态氧氧气瓶
20 配管
21 末端部
22 形状保持用具
30 氧气罩
31 头部安装部
32 管体
33 管
34 氧喷出部
40 接头
41 插座
42 插头
100 进行健身活动的设施
110 天花板
210 训练装置
220 训练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说明。图1~图3所示的本例的氧供给装置1设置于进行健身活动的设施100中,分别为设施100中的使用者A、B、C供给氧。在该设施100中,配置有各种训练装置210、220,使用者A、B、C在设施100内移动并任意使用这些装置。
本例的氧供给装置1中具备:配置于设施100内的指定位置的液态氧氧气瓶10、与液态氧氧气瓶10相连的配管20、各使用者A、B、C分别携带使用的氧气罩30、以及将氧气罩30装卸自由地连接于配管20上的接头4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福岛O-TWO,未经株式会社福岛O-TWO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80142860.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