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外固定骨折的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980122751.8 | 申请日: | 2009-06-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833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01 |
| 发明(设计)人: | 凯-乌韦·洛伦茨;亨克·德斯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简斯.格拉斯豪夫;马塞尔.豪泽;凯-乌韦.洛伦茨;亨克.德斯特 |
| 主分类号: | A61B17/64 | 分类号: | A61B17/6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 代理人: | 杨勇;郑建晖 |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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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固定 骨折 装置 | ||
技术领域
根据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本发明涉及用于骨折的外固定的装置,涉及用于这样的装置的接合部件(Gelenkelement),还涉及用于骨折的固定的方法。
背景技术
外固定器(Fixateur)是这样的装置:其安装在身体之外,且通过称为销钉(Pin)的金属螺杆固定到骨,以便对病人的骨折作外固定,且通常用于带有软组织损伤的开放性骨折或多处创伤的情况。在对带有多处创伤的病人进行急诊手术时,通常有必要将对肢体--例如大腿或小腿--的骨折的确定性治疗推迟到在其他危及生命的创伤已被治疗之后,以免让病人面临生命危险。在首先将骨折复位之后,使用外部支架(Gestell)--也即外固定器--来临时性地稳定骨折。在开放性骨折的情况,可能有必要用外固定器来稳定骨折,因为借助板、螺钉(Schraube)或钉(Nagel)来对骨折作确定性的初步处理将会增加术后感染的危险。对于开放性骨折的情况,在获得干净创口之后,或对于具有多处创伤的病人的情况,在达到稳定状态之后,才进行之后的外固定器的拆除,以及借助板或螺钉或钉来对骨做确定性的稳定。
在所谓的销钉-固定器(Pin-Fixateur)中,销钉--例如山策氏螺钉(Schanz’sche Schraube)或施泰因曼钉(Steinmann-)--被锚定在骨组织中。这样的销钉通常是具有标准尺寸的钢钉。在骨折被复位之后,使用一刚性外部支架将销钉牢固地彼此连接,该外部支架通常由互连的杆或管组成。替代形式是钳式固定器(Zangen-Fixateur)、环形或晕轮形固定器,以及称为混合固定器的组合装置。
当遭受高度开放性骨折(3°b或3°c等级)的病人被收治到事故和急诊单位时,此骨折不能直接用板或钉进行稳定。相反地,起初在这些病例中安装一个外固定器,并且在几天后改变治疗方法。拆除外固定器,并且例如借助板或钉进行确定性的骨缝合术。在已知的模型中,安装外固定器通常是非常耗时的,因为在对骨折进行调整(Einrichtung)之后通常需要紧固多个螺钉,且如果位置令人不满意,则这些螺钉就需要被取下以允许修正并重新紧固。若需要多次位置修正,则此过程会花费非常长的时间。由于在紧急情况中收治的有高度开放性骨折的病人通常受了重伤,例如有另外的胸部或腹部的创伤,对骨折的初步处理应尽快完成,以保证可尽快移动病人到特别护理单位。由于上述原因,利用现有的固定器系统是不可能实现的。外固定器的各种设计也使得对骨折断片的解剖学调整变得困难,因为必需将四个或更多个销钉定向在一直线上,这由于钉的位置而很难或不可能实现。此外,具有杆和管的已知固定器系统的结构通常大而笨重。
已开发一系列固定器系统,它们被设计为允许外固定器更好地适配骨折的各种具体情况。
DE 10125742C1公开了一种外固定器,设有一个贯通开口的一系列不同的个体模块被引到一个拉绳(Spannseil)上。各种不同型号的个体模块具有不同的长度和/或连接角(Anschlusswinkel)。此外,还提供了用于销钉和保持杆的专用连接器部件。在位于一侧的一个接触面上,个体部件均具有四个柱头(Zapfen),而在相对侧,个体部件均具有四个凹陷,以使得两个相继叠置的个体模块可被安排为彼此形状配合(formschlüssig),并且具有四个彼此不同的旋转角。在固定器被调整之后,拉绳被拉紧。此时也以在所述拉绳方向的力配合(kraftschlüssig)将个体模块彼此连接。所述外固定器仅允许进行对解剖学环境的相对粗糙的适配。此外,在部件均被串到所述拉绳上之后,不再可能对销钉的位置作精细调整或适配。还规定了,只有在固定器已经设立之后,才将骨螺钉旋入骨中。
US 5944719公开了一种外固定器,其中一连串的球窝节(Kugelgelenk)和套筒均被一个拉绳拉紧,且在拉力下被紧固。多个套筒部件具有可枢轴转动(schwenkbar)的钉-保持装置(Pin-Haltevorrichtung),由此可将安装在骨组织中的销钉固定在外固定器上。为此目的,销钉的远端必须通过螺帽连接到所述钉-保持装置。因此,从固定器到骨的距离由销钉的长度预先确定,为此原因,销钉的长度必须短。借助球窝节,该固定器是可移动的,且其造型可以精确地适应解剖学位置。然而,因为固定器上的保持装置的位置是预先确定的,或者固定器需要在组装时相应地制备,所述装置特别适用于择期手术,但不那么适用于时间高度紧迫的初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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