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雾化器以及用于该雾化器的吸入辅助件有效
| 申请号: | 200980107586.9 | 申请日: | 2009-02-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652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02 |
| 发明(设计)人: | 江崎正之;森坚太郎;田畑信;朝井庆;藤井要介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姆龙健康医疗事业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61M11/02 | 分类号: | A61M11/02 |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郭晓东;马少东 |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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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雾化器 以及 用于 吸入 辅助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有雾化器主体和吸入辅助件的雾化器以及所述吸入辅助件,所述雾化器主体用于生成气雾剂(Aerosol),所述吸入辅助件安装在雾化器主体上来使用,以便使用者能够吸入雾化器主体所生成的气雾剂。
背景技术
雾化器是用于将治疗支气管等疾病的药液或水、食盐水等液体雾化以生成气雾剂的装置。使用者从嘴和/或鼻孔将由该雾化器生成的气雾剂吸入体内。近年来,作为该雾化器的新的利用方法,也尝试着使用雾化器将用于予防麻疹的疫苗等气雾剂化,并经由使用者的嘴和鼻孔将其向体内供给。
通常,在雾化器上附加有易于吸入气雾剂的吸入辅助件。在该吸入辅助件的内部设置有用于输送气雾剂的流路,在使用时,该吸入辅助件安装在雾化器主体上,使用者经由该吸入辅助件吸入气雾剂。
作为吸入辅助件具有各种形式。若大致对吸入辅助件进行区分,则分为接口管(mouthpiece)、接鼻管(nosepiece)、面罩以及中继管。接口管是使用者将其咬住以从嘴吸入气雾剂的吸入辅助件,接鼻管是使用者将其插入鼻孔以从鼻孔吸入气雾剂的吸入辅助件。另外,面罩是使用者将其以覆盖嘴和鼻孔的方式装戴以从嘴以及鼻孔吸入气雾剂的吸入辅助件,中继管是按照需要对上述的接口管、接鼻管或面罩等与雾化器主体的气雾剂导出口进行转接的吸入辅助件。对于上述的吸入辅助件,根据吸入的液体的种类和进行吸入的使用者的不同选择最适宜的来使用。
此外,作为公开了具有上述各种方式的吸入辅助件的雾化器的文献,例如能够列举JP特开2003-126255号公报(专利文献1)、JP特表平7-503633号公报(专利文献2)、JP特开2007-97830号公报(专利文献3)等。
在上述使用雾化器接种疫苗的情况下,基于使用环境和使用条件等,优先选择面罩和中继管的组合作为吸入辅助件。这是因为通常疫苗接种是以集体预防接种的方式来进行的,并且因为在短时间内多个使用者交替使用雾化器这样的使用环境下,从卫生方面考虑,尤其从防止经由吸入辅助件的二次感染(其他的使用者经由吸入辅助件从感染了某病原体的使用者感染该病原体)方面考虑,优选由一次性式的面罩和将该一次性式的面罩连接在雾化器主体上的中继管的组合构成吸入辅助件。如果形成这样的结构,每次使用都在中继管上另换上一次性面罩进行疫苗接种,从而能够高效地防止二次感染的发生,并且操作利便、经济。
专利文献1:JP特开2003-126255号公报;
专利文献2:JP特表平7-503633号公报;
专利文献3:JP特开2007-97830号公报。
发明内容
如上所述,在使用雾化器接种疫苗时,研究了使用一次性面罩的情况,但不能断言仅通过这样就能够完全防止发生二次感染。例如,在疫苗接种过程中使用者咳嗽或打喷嚏时,唾液和鼻涕等有可能不是残留在面罩内而到达中继管内部和雾化器主体内部,在这种情况下,能够联想到后面使用该雾化器接受疫苗接种的使用者会与疫苗一起吸入之前使用的使用者的唾液和鼻涕等。
在此,通常通过每次使用都对雾化器主体和中继管进行清洗和消毒,而能够反复使用雾化器。但是,在如集体预防接种那样的一次多个使用者交替使用雾化器的使用环境下,不可能在每个使用者使用后都进行清洗和消毒作业。因而,关于雾化器主体和中继管,在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使用后(例如给数十人接种疫苗后),从上述的卫生角度优选将其废弃。另外,在疫苗接种过程中使用者咳嗽或者打喷嚏的情况下,优选马上中止使用该雾化器,将其废弃。
但是,即使企图在使用后废弃雾化器主体和中继管,也有如下的可能性,即,没有足够知识的护理人员等不知道应该废弃所述使用后的雾化器主体和中继管而再利用,或者知道应该废弃而错误地再利用使用后的雾化器主体和中继管。另外,有时恶意的第三者回收废弃的雾化器主体和中继管假冒新品再次销售给护理者等。因而,需要研究使用后不能再利用雾化器主体和中继管的技术。
因此,本发明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在使用后就无法简单地再利用雾化器主体和吸入辅助件的雾化器以及在使用后就无法简单地再利用的吸入辅助件。
用于解决问题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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