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数字权限管理系统中防止盗版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02996.4 | 申请日: | 2009-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259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2 |
发明(设计)人: | 霍萨姆·H·阿布-阿玛拉 | 申请(专利权)人: | 摩托罗拉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24 | 分类号: | G06F21/24;G06F17/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刘光明;穆德骏 |
地址: | 美国伊***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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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 权限 管理 系统 防止 盗版 | ||
技术领域
本公开通常涉及数字权限管理(DRM),更具体地,涉及在互操作的DRM系统中操作的多媒体设备中的DRM。
背景技术
多媒体设备与多媒体设备在其上运行的网络的相互连接与数字权限管理(DRM)系统的扩散(proliferation)一起使得很可能由一个DRM系统保护的内容被分发到内容由某些其它DRM系统保护的环境中或者在该环境中使用。DRM系统中的互操作性将确保一个DRM系统中保护的内容可以被翻译并且被另一系统保护。然而大多数DRM系统既不是标准化的也不是互操作的,已经出现了若干互操作性建议。MarlinInitiative是定义了用于在包括便携式媒体播放器、机顶盒和移动无线通信设备的Marlin兼容客户端设备中数字内容的权限的应用、执行和交换的通用DRM架构的工业倡导规范。Coral Consortium是由内容所有者、提供商以及硬件和软件开发者支持来开发规范的倡议,其中,客户端设备在使用基于web和本地服务的相异的DRM系统中解决互操作问题。其它互操作建议使用域互操作管理器(DIM)来管理不同DRM系统中的内容传送和参与权限。
不同DRM系统中的互操作很容易分发盗版内容,该盗版内容随后在另一DRM系统下受到保护。这种盗版往往是内容源自的DRM系统易受攻击所导致的结果。不受保护的内容还可能在盗版之后受到DRM保护。对盗版内容的DRM保护的应用有时被称为“漂白”。消费者经常认为DRM保护的内容是合法的,并且通常不知道漂白的内容是盗版的。现有DRM互操作建议和系统操作在假设基础源DRM系统和目的DRM系统未受危害的(uncompromised)情况下。
当仔细考虑下面的其中结合以下描述的附图的具体实施方式时,本公开的各个方面、特点和优点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更加明显。为了清楚,附图可能已经被简化且不一定按比例绘制。
附图说明
图1图示包括多个DRM系统的内容分发系统。
图2图示处理流程图。
图3图示处理流程图。
图4图示多媒体设备。
具体实施方式
内容分发系统通常被实现为通信网络的一部分,例如所述通信网络是电缆系统、无线通信网络、因特网或者其它通信网络及其组合。在这样的网络中,例如,通常由来自一个或多个内容服务器的内容源将内容分发或者以另外方式提供给与订户账户或消费者相关联的多媒体设备。内容通常由特定服务提供商或网络运营商实现的DRM系统来保护。例如,CATV服务提供商可以对电缆系统上提供或分发的内容实现特定DRM。其它内容可以由内容提供商实现的DRM系统保护,该内容提供商例如在如因特网的开放网络上分发或者以另外方式提供内容的内容提供商。示例性DRM系统包括但不限于OMA DRM版本2系统和OMA SCE版本1系统等。
图1图示包括第一DRM系统110和第二DRM系统120的内容分发系统或其部分100。图1还包括多媒体设备130,多媒体设备130能够经由内容分发系统从内容源获取内容,内容分发系统可以通过使用DRM系统保护其内容。正如上面所建议的,可以将多媒体设备实现为诸如无线通信手机或个人数字助理、或者某些其它媒体重放或游戏设备的便携式设备。可以将其它多媒体设备实现为如电缆机顶盒或计算机终端的固定基本设备。
在图2中,在210,多媒体设备从源获取内容。可以在内容分发网络上从一些源获取内容。在图1中,例如,经由DRM系统110获取内容。可选地,可以在制造时将内容预加载到设备,或者用户手动将内容加载到设备,或者在销售设备时将内容加载到设备。在一个实施例中,内容被保护,并且被保护的内容具有与其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可行使的权限。在220,用户因此自由行使与内容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权限。
在一些实施例中,与内容相关联的可行使的权限受到限制。内容通常具有与其相关联的权限束。可行使的权限可以是复制的权限、重放内容的权限、分发的权限、或者也许是翻译内容或内容的权限的权限、可以授予的与内容相关联的任何其它权限及其组合。授予的一个或多个特定权限某种程度上可以取决于内容的类型。例如,可以允许复制和分发视频预告片,但是仅允许重放完整视频。授予权限的程度还可以取决于内容类型。例如,可以允许对视频预告片进行无限制的复制和分发,而重播权限的数目可以是受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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