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手机有效
申请号: | 200920350613.2 | 申请日: | 2009-12-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29785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0 |
发明(设计)人: | 甘大勇;刘湘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G06F3/041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逯长明;王宝筠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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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通信终端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手机。
背景技术
现有带有触摸屏的手机,不设置键盘等物理按键,所有的操作均通过手势在触摸屏上触摸实现。现有技术中的手机其触摸屏与显示屏的形状和大小保持一致,参见图1,为现有技术中的触摸式手机的示意图,包括手机边框110和显示屏/触摸屏120。
发明人在对现有技术的研究过程中发现,现有显示屏和触摸屏的设置方式存在如下问题:显示屏上的很多触摸选项通常设置在显示屏的边缘位置,例如图1中所示的显示屏/触摸屏120的右下角位置,由于触摸屏与显示屏的大小均一致,此时用户在选择这些触摸选项,或者在显示屏边缘进行触摸操作时,通常会被显示屏的物理边缘,即图1中所示的平板电脑边框110所阻挡,导致难以实现触摸操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手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手机的在边缘部分的触摸操作难以实现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手机,包括:
显示屏;
与所述显示屏重叠的触摸屏,所述触摸屏上对应所述显示屏的第一触摸区域大于所述显示屏;
用于获得指点物在所述第一触摸区域内与所述显示屏的边框对应的位置,将所述位置与所述显示屏显示的且位于所述边框周围的至少一个对象中的一个进行对应的处理器。
所述触摸屏上对应所述显示屏的第一触摸区域大于所述显示屏具体为:
所述对应显示屏的第一触摸区域完全覆盖所述显示屏,且覆盖范围大于所述显示屏限定的范围。
所述触摸屏上对应所述显示屏的第一触摸区域大于所述显示屏具体为:
所述对应显示屏的第一触摸区域至少在一个方向上超过所述显示屏限定的范围。
所述触摸屏仅包括所述第一触摸区域;或者
所述触摸屏包括所述第一触摸区域,以及除所述第一触摸区域外的用于接收触摸手势的第二触摸区域。
所述第一触摸区域大于所述显示屏的部分的宽度为至少1mm。
由以上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见,本实用新型手机包括显示屏和与显示屏重叠的触摸屏,触摸屏上对应显示屏的第一触摸区域大于该显示屏,还包括用于获得指点物在所述第一触摸区域内与所述显示屏的边框对应的位置,将所述位置与所述显示屏显示的且位于所述边框周围的至少一个对象中的一个进行对应的处理器。应用本申请实用新型的手机,由于对应显示屏的触摸区域大于该显示屏,而不是与显示屏完全重合,因此特别是在显示屏的边缘区域设置有触摸选项时,可以保证用户在操作手势超出了显示屏的边缘时,仍然能够响应该选择操作,由此方便了用户的触摸操作,相应提升了用户的触摸体验。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现有触摸式手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手机第一实施例的触摸式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手机第二实施例的触摸式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手机第三实施例的触摸式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手机,该手机包括显示屏,与显示屏重叠的触摸屏,该触摸屏上对应所述显示屏的第一触摸区域大于所述显示屏,还包括用于获得指点物在第一触摸区域内与显示屏的边框对应的位置,并将该位置与显示屏显示的且位于所述边框周围的至少一个对象中的一个进行对应的处理器。该处理器可以是一个集成在手机内的微型处理器(MCU),也可以是手机的中央处理器(CPU)。所述至少一个对象可以是显示屏内显示的系统或者软件程序的图标,也可以显示屏内显示的一窗口的操作按钮(例如,滚动条,关闭按钮等等)。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并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参见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触摸式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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