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牙刷刷头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304185.X | 申请日: | 2009-06-1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6944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9 |
| 发明(设计)人: | 佘金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佘汉清 |
| 主分类号: | A61C17/26 | 分类号: | A61C17/26;A61C17/34;A61H23/02 |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冠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72 | 代理人: | 罗伯硕 |
| 地址: | 523400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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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牙刷 | ||
1.电动牙刷刷头,包括刷头外壳、传动轴和毛座,其特征是:还包括设计在毛座与刷头外壳之间的连接机构,所述传动轴包括依序连为一体的过渡段、支承段和传动段,在毛座上分别设计有右传动臂、左传动臂和凸块,在凸块上设计有贯通槽,传动轴的传动段装配在右传动臂和左传动臂之间,传动轴的过渡段与凸块上的贯通槽装配在一起,设计在毛座与刷头外壳之间的传动轴的支承段与连接机构装配在一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牙刷刷头,其特征是:所述连接机构包括中心座,在中心座上分别设计有座扣位和开口槽,在刷头外壳内分别设计有轴承位和刷壳扣位,刷头外壳内的轴承位与中心座上的开口槽配合,形成一空间,传动轴的支承段装配在所述空间中,中心座通过座扣位和刷壳扣位与刷头外壳装配在一起,毛座的中孔直接与中心座的支轴装配在一起。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牙刷刷头,其特征是:所述连接机构包括轴套,轴套与毛座的中孔呈静配合方式装配在一起,中心座的支轴与轴套呈动配合方式装配在一起,支轴的头部在支轴与轴套装配过程中被压成铆钉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牙刷刷头,其特征是:所述传动轴的过渡段可以是传动轴的限位段,传动轴的限位段呈直杆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牙刷刷头,其特征是:所述凸块上的贯通槽可以是扇形槽,扇形槽上、下内壁之间的间距小于其左、右内壁之间的间距,所述传动轴的过渡段可以是传动轴的曲拐段,传动轴的曲拐段呈曲拐形,呈曲拐形的传动轴的曲拐段在旋转过程中接触扇形槽的上、下内壁,带动毛座及设置其上的毛束沿毛座轴向作往复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牙刷刷头,其特征是:在右传动臂和左传动臂之间设计有间距,传动轴的传动段呈折弯形,呈折弯形的传动轴的传动段在旋转过程中接触右传动臂和左传动臂,带动毛座及设置其上的毛束沿毛座径向作往复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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