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木塑复合木地板无效
申请号: | 200920300234.2 | 申请日: | 2009-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43852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1 |
发明(设计)人: | 倪月忠;于学利;涂登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F15/02 | 分类号: | E04F15/02 |
代理公司: | 杭州新源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李大刚;孙玉英 |
地址: | 313009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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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复合 木地板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木地板,尤其是一种木塑复合木地板。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所用的装饰材料越来越追求时尚和品味。木地板作为重要的地板装饰材料,而被人们所喜爱。但普通的木地板不防腐、易变形,不但影响装饰效果,也不能用于浴室、阳台、户外等特殊场所。炭化木经180℃以上的超高温处理,具有防腐耐侯性,纹理清晰外观美观,尺寸稳定性好,很适宜做成户外和室内使用,但材质轻、价格高。木塑复合材料是将木纤维和PVC(氯化聚氯乙烯)混合,加上一定量的塑料加工助剂,混合成原料,在挤出装置的螺筒里加温加压成融融状物质,然后用挤出机由模具挤成条状,其特点是防水、不变形、可加工性强、防腐、重量大,缺点是少了木材天然纹理的质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木塑复合木地板。该地板具有防水、不变形、铺装后整个稳定性好的优点,从而克服普通木地板不防水、不防潮、不防腐、易变形的缺点以及木塑复合材料质感差、外观差的缺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木塑复合木地板。包括表板、基材,表板为炭化木,基材为木塑复合板,表板通过胶黏剂粘贴在基材的表面上;在基材的两侧有凹槽和凸榫。
上述的木塑复合木地板中,在基材的厚度中心线上开有孔。
前述的木塑复合木地板中,孔的直径为4~8mm,孔间距为14~18mm。
前述的木塑复合木地板中,表板的厚度控制在2~5mm之间,基材的厚度最好控制在8~15mm之间。
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以木塑复合材料作为地板的基材。由于木塑复合材料防水性好,不变形,采用木塑复合材料作基材可以使产品具有防水、不变形、铺装后整个稳定性好等优点。而采用炭化木作为地板的表板,不但防腐性、尺寸稳定性好,还可以使产品具有木质的触感和外观,提高产品的装饰效果。由于表板和基材均具有防腐性强、尺寸稳定性好的特点,本实用新型可广泛应用于室内普通场地面装修、室外地板装修,还可以用于浴室、阳台等特殊场所。本产品的优点是:结构简单;用炭化木做表板,具有颜色美观,纹理清晰,耐久性好、尺寸稳定性好等优点;基板为带孔木塑复合材料,具有防水不变形,铺装后整体尺寸稳定性好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如图1所示,包括表板1、基材3,表板1通过胶黏剂2贴在基材3的表面上。表板1采用炭化木经锯解、砂光制作而成,其厚度一般控制在2~5mm之间,本例中表板1的厚度为3mm;基材3采用木塑复合材料制作而成,其厚度一般控制在8~15mm之间,本例中基材3的厚度为15mm,在基材3的两侧开有凹槽6和凸榫5;在基材3的厚度中心线上开有孔4,孔4的直径一般为4~8mm,孔间距一般为14~18mm,本例中孔4的直径为8mm,孔间距为16mm。木塑复合材料是将木纤维和PVC(氯化聚氯乙烯)混合,加上一定量的塑料加工助剂,混合成原料,在挤出装置的螺筒里加温加压成融融状物质,然后用挤出机的模具挤出条状的基材3;制作时,将表板1通过胶粘剂2与基材3粘结,再经表面油漆后即可。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做出的19各种变化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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