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干法石灰消化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84558.1 | 申请日: | 2009-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982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06 |
发明(设计)人: | 王坤云;叶长新;孙志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熟市同诚粉体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08 | 分类号: | C04B2/08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13 | 代理人: | 朱伟军 |
地址: | 21555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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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石灰 消化 | ||
1.一种干法石灰消化器,包括消化箱箱体(1),消化箱箱体(1)的搅拌腔(11)内枢轴设置有搅拌轴(2),搅拌轴(2)上间隔固设有一组搅拌棒(21),搅拌轴(2)的一端伸展到搅拌腔(11)外与动力机构(3)传动连接,所述的搅拌腔(11)的一端由溢料板(4)分隔有一用于供搅拌腔(11)中的物料溢入的溢料腔(11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溢料板(4)的下方开设有一用于将所述搅拌腔(11)与所述溢料腔(111)相通的清料口(41),在所述消化箱箱体(1)上并且在对应于所述溢料腔(111)的部位设置有一用于使所述清料口(41)开启或关闭的清料口启闭机构(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法石灰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料口启闭机构(5)包括清料口门(51)、门轴(52)、门轴致动臂(53)、定位销(55)和第一、第二定位销座(54a、54b),门轴(52)的两端枢轴设置在所述消化箱箱体(1)的对应箱壁上,中部枢轴设置在所述溢料板(4)朝向所述溢料腔(111)一侧的的板体上,清料门(51)固定在门轴(52)上,并且对应于所述清料口(41),门轴致动臂(53)的基部与门轴(52)的一端固定,定位销(55)携门轴致动臂(53)与第一定位销座(54a)锁定或与第二定位销座(54b)锁定,而第一、第二定位销座(54a、54b)固定在所述消化箱箱体(1)的外壁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法石灰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料口启闭机构(5)包括清料门(51)、门轴(52)、门轴致动臂(53)和作用缸(56),门轴(52)的两端枢轴设置在所述消化箱箱体(1)的对应箱壁上,中部枢轴设置在所述溢料板(4)朝所述溢料腔(111)一侧的板体上,清料门(51)固定在门轴(52)上,并且对应于所述清料口(41),门轴致动臂(53)的一端与门轴(52)的一端固定,作用缸(56)设在消化箱箱体(1)的外壁上,作用缸(56)的作用缸柱(561)与门轴致动臂(53)的另一端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干法石灰消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作用缸(56)为油缸或气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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